妻子患病丈夫置之不理 岳父诉至法院索扶养费
2021-02-03 17:06: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大家都知道父母子女之间有扶养义务、赡养义务,但是关于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你知道吗?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对一起夫妻扶养纠纷案件进行了宣判 。 陈某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因家庭问题导致陈某精神失常。2019年2月,病情严重的陈某被其父亲送至精神病院住院治疗,陈某父亲支付首期医疗费用。因陈某父亲已逾70周岁,无力垫付女儿的后续医疗费用及生活费用。住院期间,陈某父亲多次要求陈某某履行夫妻扶养义务,支付陈某的住院治疗费用,但陈某某一直拒绝支付。无奈之下,陈某父亲以陈某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将陈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某某支付自2019年2月起至2020年6月治疗期间的扶养费共计10200元,并从2020年7月起每月支付扶养费600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陈某现因精神病住院治疗,无收入来源,陈某某作为陈某的丈夫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为陈某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及生活费。陈某请求陈某某支付扶养费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法官说“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扶养义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物质上、生活上、精神上相互帮助、相互照顾、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以夫妻人身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夫妻并不仅是一种谓称,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在配偶需要扶助时,应以共同体的观念主动伸出援手,这不仅是在履行法定夫妻间的相互扶养义务,也是维系婚姻家庭日常生活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