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9-10-16 18:21:46??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陈小妮 |
泉州首个促进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 为做好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工作,2018年起,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以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市委文明办、市司法局联合组建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方案》。期间,广泛开展了包括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社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的立法调研工作。 其中,对于哪些属于需要重点整治的不文明行为是立法的核心问题,调研组在全市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民意征集和“十佳文明金点子”评选活动,引导并动员群众为立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十大不文明行为”评选中有5万多名市民参与投票。在“十佳文明金点子”征集活动中,后台共收到9226条留言。 2019年,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确定为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市委文明办委托华侨大学法学院负责起草《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年初形成了初稿。之后组织召开了三次立法工作座谈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和法工委、市司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与座谈和研讨,对条例初稿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市委文明办将通过三次修改完善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于8月份向39个市直单位和13个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共52个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共231条,通过梳理、甄别,其中77条被完全采纳、13条被部分采纳,并对没被采纳的141条作出了说明。9月份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呈报市政府。 “现在将《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是想通过广泛深入调查和征求多方意见,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渠道,为法规起草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即日起,公众可以登录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anzhou.gov.cn)互动交流专栏下的民意征集栏目和泉州文明网(http://qz.wenming.cn/)要闻栏目查看条例。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泉州市司法局立法和规章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文明行为征求意见”字样。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jlf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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