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方面,重视了对有职党员、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而忽视了对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放松了对无职党员的要求,导致相当数量的农村无职党员处于教育管理的“真空状态”。在农村,无职党员政治素质不高、党员形象不鲜明,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现象的存在,损害了农村党员形象和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削弱了党组织在农村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抓好农村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使无职党员农村标准的优秀党员,对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我们应如何抓好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模糊,信念动摇,是农村无职党员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本质原因。农村无职党员中,有的不关心政治和国家大事,平时对政治理论不学习,不钻研,图应付,满足于做政治上的“自保户”;有的思想僵化,思维保守,不愿主动跟上时代发展的趋势,小进即止,小富即安,满足于做经济上的“自足户”;有的则认为讲理想、谈信念是战争年代的事,是有职党员和干部党员的事,与己无关,只知埋头经营个人小天地。对于此类无职党员,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应教育无职党员,认真回顾党的光辉历史和奋斗历程,深入了解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高级阶段的关系,明确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永远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无职不等于不要理想,无职不应该没有信念,引导他们从个人小圈子中跳出来,牢固树立为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崇高理想信念。
二、严肃组织纪律
党的观念淡漠,组织纪律性差,是农村无职党员政治素质不高的具体表现。农村无职党员中,有的在思想上、行动上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对封建迷信的东西不加制止,甚至参与其中。有的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甚至提出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付给其“误工费”的要求。有的对党组织的决议和决定不服从、不执行,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有的党费交纳不主动、不及时,长期不催不缴。所以会出现这些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此类无职党员觉得自己无职无权,可以不受或少受党的组织纪律的约束。针对这种思想和表现,在无职党员中大力开展组织纪律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党的组织纪律是严肃的,是对全体党员的统一要求,不论干部还是农民党员,不论有职还是无职,都必须严格遵守。对长期不能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的无职党员应实施诫勉谈话,对在诫勉期内无明显改正表现的则坚决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