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生态环境不如意之外,还有各种自然灾害。时有涝灾、旱灾、风灾、雪灾、火灾、震灾、虫灾、瘟疫等发生,给灾区居民造成重大损失,甚至是毁灭性打击。黄河近3000年来决堤1500多次,平均2年1次,两岸人民饱受“黄祸”之害。难以防范的地震,全球每年发生约500万次,平均约7秒1次,约有100次造成灾害。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造成6000多人死亡,3万多人受伤,30多万人无家可归,直接损失10万亿日元。中国近130年来,发生7.8级以上的特大地震10多次,平均约10年1次。1976年唐山大地震,死亡20多万人,重伤近20万人,一座大城市被夷为废墟。2008年汶川大地震,死亡近9万人,伤员近50万人,物质损失近8500亿元,重建需要万亿元以上。历史上许多大灾害,导致大饥荒,人相食,史不绝书。多次发生瘟疫,造成大量人口死亡。在14世纪40年代,由鼠疫细菌引起的黑死病,从克里米亚传到西欧和北非,死亡7500万人。1918年的全球流感,美国死亡67.5万人,印度死亡1250万人,全世界共死亡2500万人。
先秦著名典籍《管子》,把水、旱、风雾雹霜、瘟疫、虫灾,称作“五害”,认为“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把防治自然灾害,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放在治国安邦的首位。经过千万年的拼搏,时至今日,人类在治水、治沙、治荒、防火、防震、防疫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不敢“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恩格斯)各种自然灾害,仍在频频光顾人间,夺走大量生命财产。同时,由于人类对地球的过度开发,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化工原料,带来了许多新矛盾:诸如植被减少,地球变暖,大河断流,臭氧层破坏,空气、水质、土地、食物、建材、垃圾、噪音等一系列污染,加上各种职业病,等等,影响生活质量,威胁生命安全。人类在用科技提高生产力、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事故,如矿难、空难、井喷、塌方、车祸、核泄漏等等,从另一方面带来了新的压力。近年来,我国每年仅交通事故一项就有10万余人丧生,平均每天死亡300多人,每5分钟有1人丧命,每1分钟有1人致残。人类同自然的矛盾与较量正未有穷期,任重而道远。
二、人与社会的矛盾
如果说人与自然的矛盾表现为物质生存的问题,那么,人与社会的矛盾则表现为物质生存和精神生存两个问题,两者又可归结为一,即人权问题。正如印度德兰修女(198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所说:饥饿,不单指没有食物,而是指爱心的渴求;赤身寒冷,不单指没有衣服,而是指人的尊严受到剥夺;无家可归,不单指无栖身之所,而是指受到排弃和谴责。当爱心不能满足、尊严受到剥夺、被社会非法排弃和谴责,就是人权受到侵犯,是人与社会的矛盾的表现。人类的痛苦与灾难,不单是来自于自然,也来自于人类自身。卢梭甚至认为:“人类的不幸大部分都是人类自己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