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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之父采取法律手段是件好事

www.fjsen.com?2012-01-04 17:11?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夏天,西安“药家鑫案”曾引起人们广泛关注,最终药家鑫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时隔半年,“药家鑫案”余波未平。昨天,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以“侵害名誉”为由,将当时被害人张妙的代理律师张显告上法庭。

药庆卫称,自2010年底至今,张显在其开设的微博、博客上捏造事实,对他进行恶意攻击和诽谤,引起公众对自己产生误解。张显的行为使他的社会评价急剧降低,精神上承受巨大压力,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而张显对此控诉则显得不以为然,认为“和对这个案件的监督比起来,他(药庆卫)的名誉权无足轻重”。在案件刚发生之初,舆论是偏向于受害者的,人们也常惶恐这样的案件会不会因为某些权势力量的存在而影响了司法公正,因此,自介入药家鑫案以来,张显在公众中的形象最初被认定是为弱势群体说话的正义之士。但是随着一切尘埃落定,回过头来看,张显确实在没有核实信息的情况下,便一厢情愿地推定、猜测药家鑫的父母在干扰司法。诚然,是药家鑫作案时动机的恶劣才把自己的父母同样放于聚光灯下,接受公众的拷问,但是,这不意味着父母应当为其背负一辈子的愧疚,顶着耻辱架前行。张显这种肆意打击,显然把无责任者同样带上了审判台,只是审判者不是法官,而是大众的舆论。在一定程度上说,这种伤害甚至比法庭裁判的杀伤力更大。

作为药家鑫杀人案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对于该不该判处药家鑫极刑,张显当然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即便他的意见是偏激的,也不应因此受到法律的追究。但是,张显目前所表达的,早已超过意见的范围,而上升到对事实的扭曲与杜撰层面。张显说,他在网上发布、转载此类信息,“主要动机是为了监督司法”。可是,这并不能成为免除其侵权责任的合法理由。相反,为了实现所谓“正义”,不惜造谣传谣,以此“要挟”司法,这是一种非常值得警惕的恶劣倾向。应当承认,在我国,当案件审判时借助媒体的力量为自己代理一方制造舆论优势,让舆论更多地偏向自己,增加胜诉的可能,是不少律师、公民代理人常用的做法,甚至一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会有意无意地透露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甚至夹带一些与案件无关的信息。事实上,在司法审判中,当事任何一方的法庭外言论都应该被严格限制,以此减少对司法的干扰。但目前而言,这种言论底线远未达成共识,尤其是不受任何力量或纪律约束的公民代理人更是为所欲为。张显之所以“乱放炮”就是根源于这种纪律不明、规则不清。

我倒认为,药家鑫之父大张旗鼓将张显告上法庭是件好事。这起码可以警醒某些习惯于口没遮拦的人、习惯于不择手段的人,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

  • 责任编辑: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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