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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对假冒伪劣的一烧了之
www.fjnet.cn?2009-03-16 14:54? 廖保平?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每年“3·15”一到,我们都能看见全国各地都在燃烧“春天里的一把火”,报纸上、电视上都在报道各地忙着烧毁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四处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场面蔚为壮观。

  此情此景真是让我颇为疑惑。记得有些地方是禁止农民焚烧秸秆的,理由是焚烧秸秆既污染环境,又易引起火灾,还浪费资源。有的地方为了从源头上控制焚烧秸秆,制定了在农民收割玉米时必须先向政府缴费办“砍伐证”、“准运证”,“如果不办,政府就处罚你!”

  难道焚烧假冒伪劣产品就不会污染空气、浪费资源?显然不是,敢情因为这是“政府行为”,所以没有谁敢出来发“准烧证”,环保局可以不作为?抑或因为这是“打假行为”,所以烧得有理,烧得堂皇?

  孰不知,烧毁假冒伪劣产品,从浪费资源上讲,是绝对比焚烧秸秆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从污染环境上讲,焚烧不同材质的假冒伪劣产品,较之烧秸秆要严重得多。大好的资源就这样付之一炬,还要付出焚烧的、环境的成本,就是没有人来管一管,年年就这么烧得烈焰冲天,真是怪哉!

  我们固然能理解,如此大张旗鼓地焚烧假冒伪劣产品,是为了彰显打假力度和决心,表达出对造假行为的痛恨,以此震慑违法者,也不排除要显摆一下打假功绩,场面越宏大,功绩越出色,火光越能照亮执法者庆功的喜悦脸庞,又可以在功劳簿上记上一笔。可是,如果焚烧就能震慑住造假、制假者,这个世界早就因为烧了一两回熊熊大火而没有伪劣产品了。

  人们对这种做法在行为上已经表现出了“不支持”的态度。至少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件趣事足可以证明,好像是山东某地在烧毁假冒伪劣产品时,群众纷纷“火中取栗”,政府一边焚烧,他们一边“抢救”。这个荒谬的画面其实很能说明问题:群众不惜冒着被骂被烧的危险去抢假冒伪劣产品,政府却宁愿付之一炬,也不肯送给他们。

  群众的想法是很朴素的,虽说这些是假冒伪劣产品,但其中一些未必不可再利用。比如假冒的服装、针织品难道不能穿不能用么?伪劣书籍难道不可以拿到废品站回收?就算是觉得这类执法没收来的“国家财产”多得没地方堆放,拿出来拍卖,或是送给正有需求的群众也是好的,非要烧他个精光,砸他个稀烂,这难道不令人匪夷所思吗?好端端的东西拿来烧掉,政府不觉得可惜,群众还觉得可惜呢。在面对一群“火中取栗”的群众时,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一烧了之的做法了?

  其实,从春天里的一把火,我想到的是,我们民族总有一种“付之一炬”的基因,只要是在政治上、法律上、经济上被定性为假冒伪劣的,就要付之一炬。自秦以降,这种不计经济成本,只求用观赏性的“示众”来显示“杀鸡儆猴”的魄力,只图用观赏性的“惩罚”来邀功的手腕,千年都没有失传。


责任编辑: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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