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新华社“新华视点”说,临近“十一”黄金周,四川、贵州、天津、云南、安徽等地多个景点门票纷纷涨价,涨幅有的达到70%。9月24日,发改委作出回应澄清说:景区门票涨价高达70%为误报。9月26日新华社“新华视点”进一步追踪调查显示,十一景区票涨价仍普遍存在,部分景区飙涨140%,算是对发改委“误报说”的回应。
关于许多景区门票趁节假日涨价问题,几年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而涨价的借口似乎很正当合理,什么维护景区、提升景区,需要筹集资金投入了;什么游客太多,接待压力太大,为了保护景区需要利用价格来调节了,等等。实质上,这都是堂而皇之的借口而已。有细心人算过账,多少年来景区收入中用于景点整修和维护资金不到门票收入的五分之一。其他景区收入或者上交地方政府或者用在管理费上或者用在内部人员工资奖励上或者用在建造住房以及楼堂馆所上。几年来,景区门票价格一翻再翻,公共资源竟然成了个别地方、个别部门敛财的工具,并且这种敛财剑指普通老百姓。并且,这种景区门票的不断上涨,最终将把穷人驱赶出去,使得景区成为富人的天堂,全民大众的公共资源只供少数人享乐。
当然,国家已经看到了这种恶性循环的现象。正因为如此,今年8月27日,国家发改委下文,明确规定旅游景点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可谓提前给一些地方政府和景区打了预防涨价之针。同时,为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发改委先后4次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然而,“限涨令”并不奏效,景区始终走在“涨价”路上。
在新华视点9月22日报道一些景区涨价消息之后,其实引起社会关注是23日,发改委24日(24小时不到)就做出了“误报”的回应,并且说是“经过了调查”,看来这种调查只不过是通过电话询问了一下景区而已。试想,面对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委的询问,景区即使涨价也只能说成是没有涨价。然后,发改委就得出了涨价系“误报”的结论并回应媒体。这个结论太仓促,太经不起推敲。
从“新华视点”的进一步追踪调查详情况看,不但此前媒体报道的景区涨价是事实,不存在“误报”情况,而且有过之而不及。从涨价幅度看,最高幅度不是70%,而是140%;从涨价种类看:一类是已经涨价的景区包括内部设施,一类是已经召开过听证会决定涨价,但还不到实施时间的。在这个铁的事实面前,不知发改委作何回应。事实已经证明,不是媒体“误报”,而是发改委在没有摸清情况下给媒体妄下的“误报”结论,其实是发改委在“误报”。
当前,一个现象很值得我们思考,就是媒体报道与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回应问题。现在媒体报道后,有关部门回应是“误报”或者虚假消息的事件越来越多。笔者一直纳闷,几乎天天都可以看到一些部门回应媒体误报。媒体怎么这么多误报呢?其实仔细分析媒体报道的消息,确实有误报的,但大多数都是事出有因有据的。有些并不是媒体误报,而是一些官员、一些部门说了以后要么食言、要么强词夺理给其戴上误报帽子、要么出于其他一些原因和目的。实际上,仔细分析媒体报道中一些部门和人士说出的专业性那么强的话语,就足以看出并不是媒体杜撰的,因为媒体根本就杜撰不出那么专业的知识和词汇。
我们希望媒体要切实弄清事实后再报道,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妄下“误报和虚假消息”的结论,我们同样希望社会各界擦亮眼睛甄别事实真相而不盲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