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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看待商人进政协与掏钱进政协
www.fjnet.cn?2010-02-01 09:10? 周东飞?来源:华商报    我来说两句

在广东两会上,民盟广东省委文化委员会主任余庆安认为,改革开放超过30年,新阶层社会人士也应该进入参与政协事务,但不能将此错误理解成赚钱能力强就能进政协,“不应该让商人掏钱进政协”。余庆安对记者说,“某些地方性政协组织确实存在此情况,这是由于个别党政领导之中出了问题。”(1月31日《广州日报》)

余安庆委员的观点中,实际上包含了两种情况,那就是商人进政协和掏钱进政协。既然如此,就很难一口断定这两者都对或者都错,而是需要区别看待具体分析。

首先来看,商人能不能进政协?商人的更书面化的称谓应该是工商界人士,他们中的民营企业家又被称为新社会阶层。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政协,其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相应地其成员也就包括了民主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代表、各民族和社会各界别代表以及特邀代表。商人如果加入了民主党派,那么他们进政协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即便不是民主党派成员,他们依然可以作为工商界别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政协,这符合政协章程和宪法的基本精神,并不存在特殊悬疑。

真正值得讨论的恐怕还是掏钱进政协的问题。政协委员有着明确的产生程序,包括提名推荐、协商确定建议名单、表决通过和向社会公布等基本环节。很显然这应该是一个严肃的和公共的运作过程,其间并不存在要政协委员本人上交费用之类的要求。所谓“掏钱进政协”,无论是委员主动还是被动,无论是钱掏给了某个组织还是个人,都逃不掉腐败的嫌疑。从本质上说,它跟买官卖官并无太大区别。同样是权钱交易,买官卖官交易的是官帽,掏钱进政协交易的是政协委员的头衔。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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