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敷衍了事
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是业主投诉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小到一扇门窗,大到整个建筑,都会给业主生活带来不小的麻烦。而房屋质量纠纷,解决起来又是个“老大难”问题,涉及赔偿就更难。一些不负责任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对常见的质量问题往往敷衍了事,不解决根本问题。对于一些严重的质量问题,业主又很难出具权威证明,因此很难得到开发商的赔偿。
遇到这种情况,业主绝不能妥协。首先要根据合同,和开发商交涉,业主间也应达成共识,联合起来,增强同开发商交涉的力量。如果开发商拒绝改正,要做好处理纠纷甚至是打官司的准备,并选出代表同开发商周旋,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4. 楼盘虚假宣传,实际交房与宣传不符
在目前的房地产纠纷中,许多购房者都说后悔听信了开发商的宣传,实际的房屋情况和宣传相差甚远。为避免较大风险,购房人与开发商订立正式书面合同时,可将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说明和允诺写入合同。当楼盘宣传的内容写进购房合同,则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条款。
因此,购房人为了保证开发商的宣传许诺成为现实,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在合同中约定销售宣传内容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把销售宣传的内容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下来。如果宣传内容不能写进合同,至少也应该保存销售广告,为可能出现的诉讼保存证据。
5. 物管违约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由于物业管理属于服务行业中的一种,这种服务往往是无形的,因此业主在平时发现物业公司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或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的地方,可以用照片、录像的形式记录下来。为了使证据更具合法性,对所收集的证据还可以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取得证据后还应当注意保存好,保证在法庭上能够全面、完整地使用自己所收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记者 唐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