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县人马继文,拿着一纸法院判决,不断上访,反映村里占了他的土地。他想不到的是,以前判他可以继续承包土地的那家法院,如今却认定他“敲诈勒索政府7500元”,判决有期徒刑三年。(5月6日《中国青年报》)
又见“敲诈”政府!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可以预见,这个“法宝”势必被越来越多的官员奉为圭臬,但他们意欲缓解访民上访压力时,一不做二不休,索性以敲诈勒索之名将访民判刑了事。
翻检这次“敲诈”政府事件,刑事案件判决书的描述是,当时镇里主要领导都在场。“为了缓解非正常上访造成的政治压力”,双方达成协议,马继文保证过年前不去上访,政府方“被迫答应”给他6600元,马当场领取了钱款,并写了保证书。在2009年3月8日的另一次上访中,临县信访局人员还给过他900元。透过这些细节,可以明显看出,当地政府是在“钓鱼”,是故意设置圈套,让访民马继文往里面跳,一旦马继文拿钱,便可以敲诈政府的名义将其抓获。当地政府这一招,很阴很歹毒。
此前,因孙中界断指事件,“钓鱼执法”广为人知,现在看来,在打击访民时,一些地方官员也“发明”了钓鱼,这一招真是“一箭双雕”,一来可以将上访者绳之以法,缓解压力,二来也是杀鸡给猴看,让其他上访者唇亡齿寒,再也不敢上访。可以说,这是一些地方官员继将访民精神病化后采取的又一狠招。
比将上访者以精神病的名义关押起来更可怕的是,这次“敲诈”政府事件,使我们看到法院的附庸化,即法院完全听命于行政部门,失去了独立性。如果公检法和行政部门联合起来对付访民,访民必将百口莫辩,难证清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遇。原因很简单,“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与权力相比,民众无疑是弱势的,如果当地官员滥用权力,罗织罪名,访民将毫无办法。
堵不如疏,如此浅显的道理,这些官员不是不懂,但他们宁愿千方百计对付访民,却不愿拿出精力和智慧解决访民的困难。这实在是一种令人沉重的悲哀。当访民恐惧于敲诈勒索罪时,哀莫大于心死,不再选择上访了,下一步将会做什么?当地官员应该心知肚明。
- 2010-05-07上访农民拿什么“要挟敲诈政府”
- 2010-05-07上访群众为何能“敲诈”政府
- 2010-05-06山西临县上访村民被判“敲诈勒索政府”获刑3年
- 2010-02-25河北沧州多名农民进京上访被指敲诈政府获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