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死”,源于问责制度死
www.fjnet.cn?2012-08-21 15:52? 钱桂林?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1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辽阳街90号附近路面突然塌陷,4名路人坠入路面塌陷处,2人抢救无效不幸遇难。近日多地发生路人跌进马路“陷阱”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还有的人走在路上被莫名“电死”,引发众多市民的痛惜和质问——熟悉的城市为何变得如此没有安全感?(8月21日大河网) 仅拿今年来讲,因马路塌陷而引发的事故频频:4月1日,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东侧栅栏外便道路面突然塌陷,行经此地的27岁女子杨二敬意外落到坑里,被热力管道渗漏的热水烫伤,虽经全力抢救,但其仍于9日晚去世;4月6日,南昌市南京西路实验中学附近的马路上,出现路面塌陷,一辆小轿车陷入坑中,所幸没有人员伤亡;7月5日,长沙市湘江路中段突然发生塌陷,一辆从此路过的轿车瞬间被巨坑吞没,1人死亡。塌陷坑坑口面积约有30平方米;8月14日,大连市星海人家丁字路口,一名男子不幸因路面塌陷掉入热力井,导致全身65%烫伤,所幸暂无生命危险。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走路死”也许只是个别城市的个别“特例”,是社会版面一条迅速沉底的普通新闻;对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来说,“走路死”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个体事件,完全不影响城市富丽繁华和官员头上的“乌纱”;但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这样的悲剧却是生命中不可承受的痛苦。生命对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一旦逝去或遭到重创,对一个家庭来讲,会陷入巨大的伤痛之中,而这种伤痛将是长期的,是外人无法感受、无法体验的人生巨痛。 道路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设施,无论是规划、施工,还是养护,都要有人为之负责。出了事“踢皮球”,甚至最后无人被问责,“走路死”将会越来越多。可以讲,“走路死”是对大干快上的城市建设的莫大讽刺,更是对号称执政为民的城市主政者的辛辣嘲讽!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民众若是战战兢兢地走路,生怕灾难突然降临到自己的身上,这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举吗? 城市不是用高楼大厦堆出来的,是民众的生活感官体会出来的,是极端天气下城市运行是否依然安全检验出来的:从不让民众“走路死”,到暴雨不现涝景、大风无高空坠物、大雾不成“堵城”,这些都不是高要求,只是底线。城市主政者若守不住这样的底线,还不如乘早挪位走人,自有贤者能管好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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