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事业”尤需公共权力善意监护
www.fjnet.cn?2013-01-07 15:56? 徐 锋?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这种“护航”更应是一种守护、监护。它的第一层含义是“呵护”,第二层含义则是“监管”。 一场大火,夺去了河南兰考数名弃婴的生命,也瞬间焚毁了弃婴收留者袁厉害头顶“爱心妈妈”的光环。 一个20多年来用自己微薄收入收留了近百名弃婴的平凡妇女,一个给了近百名遭父母抛弃的可怜孩子第二次生命的中年小贩——我们首先必须承认,其行为达成的客观效果是积极的,正是这种微弱民间力量的介入,对冲了一个特定区域可能存在的人道风险和公权缺位。我们注意到,兰考县5日新闻通气会对袁厉害的最终定性,其行为“是一种珍惜生命的行动,是一种社会责任担当的爱心行动”。 其实辨析和讨论袁厉害收养弃婴行为的动机与道德问题,只是此次大火烧出的浅层问题,真伪是非如何,随着时间推移并不难弄清楚,更深层次的反思还是:如果没有这场大火,袁厉害的个人救助行为还会不会转瞬间成为“违法收养”?如果没有这场大火,她那极度有限的收养能力和逼仄窘迫的家庭环境,会不会为有关部门敲响警钟?又还有多少像袁厉害这样的普通民间爱心人士的爱心事业,仍处于化外之民般的尴尬处境…… 爱心事业,因其独特的属性,尤其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的“爱心护航”,而不是“大撒把”式的相反做法。这种要求源于现代政府的公共属性,公共权力的运行必须以公共利益为最高宗旨,如何为公民提供与政府能力相匹配的公共服务,当属所有公权部门的基本职业伦理。 这种“护航”,“护”当然是第一位的,但也绝非单纯的放任甚至袒护,而更应是一种守护、监护。它的第一层含义是“呵护”,第二层含义则是“监管”。 纵观近些年有关职能部门对待慈善、公益等“爱心事业”尤其是民间爱心事业的态度,能达到第一层要求已属不易。仍以兰考火灾为例,袁厉害20多年靠摆摊养育着大批弃婴和孤儿,一个事实毋庸置疑:袁厉害曾被媒体大量报道,她收养弃婴条件之简陋、孩子们生活环境之粗放,当地有关部门没理由、也不可能没有耳闻。然而,当地有关部门充其量只是“默许”了袁厉害的家庭收养行为,却没有在发挥自身职能、为弃婴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上下更多工夫。相反,火灾发生后有关方面的第一反应竟是将责任全数推给袁厉害,俨然有将这位曾经的“爱心妈妈”形容成“黑心妈妈”之势。此种过河拆桥,令爱心人士齿寒;这种尸位素餐,显然与“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实干精神相悖。 至于第二层要求,更有整体缺位嫌疑。由于公益组织、慈善团体的特殊性,主管部门在监管上过于宽松、宽容,我们不妨称其为“尊重式忽视”或“重视式纵容”。从近几年郭美美、卢美美、红会官员公款买内裤、过期学生营养餐、红会万元餐、买卖献血证等负面事件频频于民间曝光,让公众偶然管窥爱心事业巨大的监管黑洞。这种监管缺失,挫伤的是爱心事业的公信力,损害的是职能部门的公共形象。此次兰考火灾,也充分暴露了这一点。袁厉害家极其简陋的条件、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有关部门显然玩忽职守,并未真心重视、用心帮其整改和完善,方才酿成惨剧。袁厉害非官方的草根身份,不应成为其私人收养所受到漠视的理由;同理,她头顶“爱心妈妈”的社会赞誉,亦本不应成为监管上网开一面的借口。 火苗吞噬了生命,也暴露出“违法”的爱心与缺失的救助、缺位的监管之间的矛盾。缺了公共权力的善意监护,“袁厉害们”就算没遇到火灾,也很难走得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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