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黑户”走进公民社会的“春天里”
www.fjnet.cn?2013-02-26 15:49? 徐 娟?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红坡头村并没有出现在我国的行政版图中,即便是最新版最详细的地图,红坡头的位置也被标注为荒坡。按照当地的说法,红坡头村是一个“黑户村”,村里有117户人家约600人,几乎都是没有户籍的“黑户人”。 村民没有身份证,没有医疗社保,没法出远门,没法考学,没法进城打工,没法到银行存钱,没法考驾照,甚至连遭遇车祸身亡也没法获得任何赔偿。(2月25日《新京报》) 一连串的“没”,道出了“黑户”生活的艰辛与坎坷,也在警示着解决他们的身份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据调查,这些“黑户”原本是“自发移民”户。绝大部分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从周边省份及本省其他更加贫瘠的山区迁徙而来,在当地落脚开荒种地。由于长期与原籍脱离,又无法入籍当地,使得这些“自发移民”和他们的后代失去了户籍,逐渐变成了“黑户”。从历史上看,这些“黑户”是为改变生活状况而来,也为当地发展做出了贡献,出发点和实际实效都不该受指责,“黑户”不应成为他们的“待遇”。即便是当年自身在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错失申报户籍等方面存在失误,这种过失也不该让后辈来承担,更不该让几代人来承担。 按照我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就具有中国国籍,不管这个人是否具有合法的户口,都是我国的公民;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无户口人员,要经调查甄别后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因此,从法律政策的规定看,“黑户”们不但有“入户”的权利,更应享有作为公民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 尽管“黑户”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原因和背景,但就社会现实而言,他们大多属于弱势群体。在一个强调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我们更应当关注这些法律政策阳光难以照到的黑暗地带,让他们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平等地学习、工作和生活。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而言,户籍制度的功能在于反映真实的人口信息,国家只有掌握了准确的人口迁移方面的信息,相关的社会管理才能够顺利进行。 漂白“黑户”牵涉到众多部门利益,各个部门在解决社会问题时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这是“黑户”问题长期难以得到根本解决的重要原因所在。漂白“黑户”,让他们回归到公民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从长远看,必须改革现行户籍制度,逐步摆脱户口与社会福利、个人发展的关联程度,避免城镇户口特别是大城市城镇户口成为有着巨大附加价值的资源。当务之急则是,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关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政策,由权威部门牵头,加强部门联动,清理陈年旧账,让每个“黑户”都走进公民社会的“春天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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