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批评部分地区“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不主动、不及时,应急措施滞后,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12月17日《中国环境报》) “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漠然的姿态背后,或并非地方政府部门认知的麻木,而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规避政绩单上的污点,或要比解除空气污染的威胁更为紧要。此番环保部的《通知》,驱散环境信息的雾霾,正是空气治污的前提。但显然,这只是工作机制的完善。要让这种工作机制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并发挥效力,恐怕还得纳入到政绩评价体系中来。 前段时间,辽宁的“雾霾罚单”备受关注和争议。秉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问责的矛头理应指向高污染的企业,以及落后发展观念的地方政府和官员。可到头来,“雾霾罚单”罚的却是纳税人,企业、政府和官员的利益却毫发无损。因此有人建议,“雾霾罚单”不能伸进纳税人的钱袋子,而是应该砍向污染企业的利润,指向地方政府和官员的政绩单。 毋庸置疑,“雾霾罚单”是种工作机制的创新,但致命的缺陷在于,它并未触及对相关利益群体追究和问责的关键问题。而环保部的《通知》,显然也存在着同样的尴尬。 从《通知》来看,只是要求建立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渠道。至于预警信息发布滞后、报送不主动,地方政府和官员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并没有要求。科学的工作机制如果没有配套的问责机制来推动,那么预警监测信息报送制度难免悬置。当然,《通知》在问责方面表现出的绵软,也体现出环保部的尴尬,光凭环保部恐怕力所不逮。 表达铁腕治污的“雾霾罚单”也好,驱散信息雾霾的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也罢,归根到底,只是工作机制的改变。而要改变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行政思维和政绩理念,避免在环境问题上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根本的驱动力,还是相应配套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时言平 (媒体评论员) |
相关阅读:
- [ 12-17]首张“雾霾罚单”的警示意义
- [ 12-12]“罚单文化”破解不了“十面霾伏”
- [ 12-12]“一句话回复”是另一种“雾霾”
- [ 12-11]读懂辽宁开出雾霾罚单的真正用意
- [ 12-11]“雾霾罚单”未必能罚出新鲜空气
- [ 12-11]雾霾罚单能换回曾经的碧空如洗吗?
- [ 12-11]“雾霾罚单”,究竟想让谁心疼?
- [ 12-11]浙江50年灰霾天增加20倍 严重年份接近200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