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有些人看来,用“斗法”的办法给受害者一个提醒,或阻止小偷实施扒窃,不过是举手之劳,与“勇斗”的英雄行为比起来,不足挂齿。但无数事实证明,面对不法之徒、不平之事、不义之举,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斗法”的勇气,都有祛恶扬善的正义和良知。一些人或怕身体受伤,或怕遭到报复,或怕利益受损,面对邪恶总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在客观上纵容了那些为非作歹的人。就像新闻中18路公交车上的司机一样。 由此,我不禁想起美国神父马丁说过的一段话,“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的确,只要社会上有违法犯罪的现象存在,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而如果每个人在别人遇难时,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在自己遭到伤害时,还能指望谁能“站起来为我说话”呢? 所以,面对肆意侵害别人利益的行为,旁观者就应该像小杨那样,想方设法地予以制止,或给受害者以提醒,使不法分子到处碰壁,无法继续作恶。这种暗中相助没有流血、冲突,但却用最小的代价制止了违法犯罪,保护了他人的财产安全,是见义智为之举,其价值也是无法估量的。“与小偷斗法”同样也是见义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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