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篇“4分钱处方”的帖子,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讨论。一位网友去给起红疹的孩子看病,医生开了4分钱的药,孩子的病好了。(2月10日《郑州晚报》) 在“看病难”、“看病贵”的当下,尤其是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违背医德拿提成、拿回扣,热衷给患者开一些没有必要的“大处方”,忽视了那些也可以治好病的“小处方”,导致过度医疗现象非常严重。正是在这样的一个现实医疗环境之下,“4分钱处方”等“小处方”被公众称为业界良心,受到公众的追捧,并上升为开“小处方”体现的是高尚的医德,反之开“大处方”就是医德败坏的表现。不过,我以为,不能就此过度放大“4分钱处方”的医德效应,不该简单化的将其与医生医德挂钩。 医生给患者开“4分钱处方”,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可以体现医生的职业操守,至少表明他不开“大处方”拿回扣,但不能反过来片面的推断出开“大处方”的医生医德就败坏。医生究竟是开“大处方”,还是开“小处方”,除了受到是否拿回扣这个重要因素的影响之外,还受到药品的制约。如果药厂为了追逐经济利润不再生产廉价药,或者医院没有采购便宜药,只采购了高价药,那么纵然医生医德高尚,也开不出“小处方”。从这个角度说,医生有时开“大处方”其实也是无奈之举。换言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医疗环境的现状才是决定医生能否开“小处方”的关键因素,而不是医生医德和职业操作。 因此,社会上要多一些受老百姓欢迎的“4分钱处方”的“小处方”,关键不能指望个别医生的职业操作,靠高尚的医德,而是要靠制度性保护。首先,直接提高医护工作者的合法收入,让医生不靠歪门邪道也能有一份有尊严的生活。在任何一个国家,医生读书时间比其他专业长,而且是较高的专业技术工作,收入属于社会的上层。但是,在我国,医生的合法收入其实并不高,处于社会的中下等水平,“拿手术刀的不如拿杀猪刀的”是一种普遍现象,导致一些医生为了保证一份有尊严的收入,不得不走上拿回扣、拿提成、开“大处方”的背离医德的赚钱道路。其次,对开“大处方”的医生建立惩治机制,倒逼医生不敢开“大处方”,斩断“大处方”的利益链。对于开“大处方”较多的医生必须进行倒查,调查“大处方”开的是否符合治疗要求,如果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应当给予严惩,可以直接吊销行医执照。再者,国家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保障“小处方”药品的生产。近几年来,不少医药厂为了高利润,在有替代药品的情况下,纷纷停止生产“小处方”的廉价药品,导致很多医院和医生想开“小处方”也没有能力开“小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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