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召开动员会,宣布全面启动公务用车改革,该区将对涉改单位(对象)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制度,车贴金额只能用于与公务交通有关的支出,不能提取现金,也不能在商场、超市等地方消费。(3月17日中新网) 从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便一直是公车改革讨论的焦点内容之一。 大家普遍认为“适度”表述过于模糊,给权力部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难免存在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的情况。这样的担心并非毫无道理,温州车改后,有媒体记者给温州发改委算了一批账,车改后比车改前每年还多支出近30万元。辽阳市弓长岭区车改后,书记和区长竟然享受一年高达8万元的车贴,而此时该区最低工资标准才540元,低保金标准才每人每月190元。如此车贴,不过是打着公车改革旗号,行中饱官员私囊之实,将违规的利益合法化罢了。 前车之鉴不得不防,新余市渝水区“车贴金额只能用于与公务交通有关的支出,不能提取现金,也不能在商场、超市等地方消费”的车贴模式,公务员通过享受车贴却拿不到现金,无疑从源头上阻断了“车贴腐败”的可能。新余车贴发放模式,值得在全国借鉴和推广。 当然,要成为全国车贴“模板”仅靠不发放现金的措施还不够,还需延着这个思路进一步细化车贴发放制度。虽然不能直接提取现金,但公务员完全有可能与租车公司或者司机个人配合,采取虚报、多报公务用车次数来共同套取车贴,该如何监管。车贴打入“公务用车改革市民卡”中,在市区完全可以坐出租、公交刷卡消费,但在更多的乡镇往往需要租用私家车,该如何保障他们便捷的领到车费。还有,每月没有用完的车贴是清零还是累计增加,那种才即高效又节约,都值得探讨。 近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吹响了公车改革的号角。公车如何改,尤其是车贴如何发放,关乎各方利益,也是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进入深水区,不能在摸着石头过河,需要大家共同探索。新余不发放现金的车贴模式,是车贴发放的制度创新,能有效遏制可能出现的“车贴腐败”,国家在公车改革中能否借鉴新余车贴模式,值得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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