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热播的于正新剧《宫锁连城》从一开始就被指责抄袭《梅花烙》等琼瑶经典,但于正一直否认。琼瑶通过其上一部作品《花非花雾非雾》的官方微博发表致广电总局的公开信,猛烈炮轰于正抄袭,还号召有正义的朋友拒看他的电视剧。于正则称是巧合与误会。 因为工作比较忙碌,我平时少有看电视剧。上周末,我电脑坏了拿去修理,无意中看到老板娘正在看电视剧,剧情讲的是一个福晋为了保住地位,指使老仆将女儿换成儿子,以取悦王爷。在我依稀的孩时记忆里,这不就是琼瑶阿姨《梅花烙》的情节吗?难道重拍了吗? 没承想,今天打开新闻一看,原来我所看到的是于正新剧《宫锁连城》的剧情。“琼瑶阿姨”和“于妈”已经在网络上打起了著作权之争。对于于正是否剽窃,我不敢妄言。然而,在直观上,似乎我偶尔看到的电视剧,故事情节貌似都似曾相识。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不是对这种的雷同情节已经麻木了? 这本是不该有的麻木,《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剽窃他人作品,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剽窃剧情,虽然并不像直接套用那样容易认定,姑且可以算作是比较高超的剽窃,但再高超的剽窃在本质上也是剽窃。把剽窃剧情认定为剽窃行为并让其承担法律责任有过司法先例。 在庄羽诉郭敬明成名作《花落知多少》剽窃案中,法院认为,郭敬明作品有12个主要情节,57处一般情节与原告作品相同或者相似。法院认定郭敬明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裁定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抚慰金1万元。 然而,这件历时两年半的纷争并未因为法律判决而胜负立判。在网络上,支持郭敬明的“粉丝”们依然誓死捍卫自己的偶像,并继续围攻和辱骂已经胜诉的庄羽。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著作权维护之艰,行使正当权利的人并不能得到社会普遍认可,侵权者也并没用因此失去市场。也许正是我们的麻木,使得我们沦陷在雷同剧情的包围圈中。 我并不是一个琼瑶迷,但是我愿意看到琼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让司法作出最终判断,同时,也呼吁我们需要尊重司法作出的关于对错的判断,并通过自己的理性选择来决定影视作品的去留,为原创者营造出良好的维权环境,更让那些最终被认定为剽窃的人尝到不诚信的代价。保护原创、抵制剽窃,是我们每个人力所能及的应有之义。 舒锐(北京职员) |
相关阅读:
- [ 11-28]评论:质疑中国航母舰载机“剽窃”言论应休矣
- [ 07-17]学位论文打假需明确何为“剽窃”
- [ 09-15]“三院院士”剽窃戳穿多少“脓包”?
- [ 01-06]无情软件如何PK“有情剽窃”
- [ 08-19]把学术剽窃者列入“黑名单”
- [ 08-07]学术剽窃有个小名叫做“被署名”
- [ 06-30]社长们的"剽窃战",看客该关注什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