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宣布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分析指出,这意味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盐业公司有望受益。(4月21日新华社) 即便针对极有限的变革,公众也一贯不吝点赞。发改委“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正从各种角度被积极解读。然而,有必要明确,此举绝不等同于食盐专营的终结,也未必预示着盐业就此向民资放开。将其理解成“审批权”自上而下发生转移,或许更为精当。所以,这并不是一个关于反垄断和市场化的故事,而是简政放权大潮下发改委放手、地方政府接盘的过程。 当然,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将食盐定点生产审批权下放给省级主管机构,同样意义深远。一方面改变了发改委揽权的一元格局,赋予地方以审批权,旨在“与之方便”从而激励各地盐企能更好发展;另一方面,强化了专营体系内部的竞争。地方食盐厂商壮大后,必将为了争夺有限的“收购计划”而各显神通——显然,这有利于市场整体层面的效率改进。 其实,在《食盐专营办法》、《食盐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仍存的前提下,《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寿终正寝,对于改变“食盐专营”局面的意义不可高估。不过,其所释放的“由绝对专营向市场化专营过渡”的信号,终究不容忽略。所谓“市场化专营”,乃指在维持“专营”大框架的同时,引入更多市场化尝试。比如,鼓励更多企业加入产销,强化同业竞争;再比如,取消食盐“产销计划”,推行招投标制等等。 培育食盐专营的市场化基因,既要引入那些公认有效的“市场游戏”,更要对盐业公司加以公司化重组。在现实中,很多盐业经营单位,同时又负有行政主管责任,这种角色的重叠,决定了他们缺乏改进服务、提升效率的动力。太多的利益纠葛,太多的权责不分,身处“计划思维”的食盐行业,尤需以稳妥且持续的改革,为自身在市场经济时代谋得一个令人尊重的位置。若固执地以所担负的“国家使命”为由一成不变,未免太过自欺欺人。 公众不确信的是,《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废止,会否引发一系列的后续动作。但公众所确信的是,“食盐专营”的最初理由已发生动摇。无论是实现碘盐覆盖、保障产品供给,还是其他目的,都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轻易实现。此外,公众同样确信,“绝对专营”代价沉重:产销矛盾难以调和、腐败寻租前赴后继、生产经营效率过低。 基于此,我们自然希望看到,由生产审批权下移出发,一系列成熟的市场工具能被引入食盐行业。纵使所谓“专营”依旧,但请至少做些合乎现代逻辑和民众期待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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