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男子10年前在安徽滁州给朋友汇款1500元,汇完后回到扬州,在安徽办理的手机卡也不用了。他没有想到,其实这笔钱并没有汇出,而因为他的安徽手机不用了,银行方也一直没有联系到他。但银行一位员工始终没有忘记此事,通过自己的朋友关系,查询到当年扬州汇款男子留下的身份证号所对应登记的派出所,经扬州警方介入调查联系,终于找到了10年前的“汇款男”。(4月29日《扬子晚报》) 这是一则让人暖心的新闻!为了一笔“烂帐”,一般记上一年,查上两年,并无问题,而滁州银行方面却十年不弃,加之江苏派出所的接力查找,“深挖一步”,终于让1500元完璧归赵。此间,相关人员的职业操守令人敬佩。 看过新闻,感到做好事有时也很简单,不就是一个电话,委托江苏警方帮助查找一下嘛;江苏派出所不就是利用公安查询系统进行比对筛查一下嘛?须知,即使这样的举手之劳,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氛围之下,已是弥足珍贵,有些人在关键时候,就少了这样的多此一句和多此一举。 一个是国有商业银行,一个是公安派出机构,两者要想赢得口碑和声誉,不能靠自我宣传和贴金,也不能靠把“顾客就是上帝”、“为人民服务”贴在墙上,而要靠细致耐心周到的服务和对责任不舍不弃的坚守。 为了1500元找了十年,让银行和汇款人还上了“良心帐”,传递出的不仅是信义无价,还有好人常在。在宣传表扬有关人员的同时,也许会映衬出其他员工挖劲不足,业绩不佳。但是,“桥归桥,路归路”,只有激浊扬清,赏罚分明,并勇于自我检视,扬长避短,才能让工作更上一层楼,让群众的评价多出几颗星。 |
相关阅读:
- [ 01-21]行善之“恶”,是最大的功德
- [ 09-25]“慈善明星”陨落 当警惕行善成交易
- [ 08-06]老人裸捐精神可嘉但量力行善更好
- [ 07-24]行善代罚的“社会服务令”值得赞许
- [ 02-22]学雷锋首先当从行善始
- [ 10-19]营造行善的环境让善心不再孤独
- [ 09-06]行善的同时保护自己的权益
- [ 05-09]“不作恶”比“行善”更重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