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迷们和相关网站应加强辨别能力,提高国家安全意识,时刻提醒自己了解发布的信息是否有敏感内容。】 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近日破获一起由境外间谍机关通过网络勾连策反境内人员,窃取中国军事秘密的案件,案犯李某因泄露机密级军事秘密13份,秘密级军事秘密10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从一名四川普通打工者,堕落为受境外谍报机关遥控驱使的“走卒”,从正常的军事爱好者,变身成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工具”……随着案情的披露,李某等人的“间谍”之路令人心痛,更让人警醒。 伴随着科技的进步,“间谍”这一古老的行当不但没有消失,反而以各种形式越来越活跃地出现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环绕地球外层空间轨道各型侦察卫星、触角遍及全球的信号侦听站与无人机,秘密铺设于关键区域的海底声纳网……一直到国际互联网的出现,各种高精尖窃密手段层出不穷,极大地拓展了境外“情报机构”的活动空间。而伴随着技术情报活动的日新月异,传统人力情报在境外敌对势力搜集我军事秘密过程中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以及其不可取代的地位也逐渐显露。 本案中,“李某受境外间谍‘飞哥’指示,长期为其订购和提供境内内部军事刊物,并对重要军事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大量军事基地动态情况和军事装备的照片通过他的手流向境外”,这些行为毫无疑问都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事实上,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安全法第三条中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三条更是写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信息技术普及,拥有高性能数码摄录器材的“军事发烧友”群体人数呈上升趋势。他们有的或利用节假日,到一些军事基地外围,用长焦镜头拍下心仪的照片;有的或在大大小小的军事网站“激扬文字”,“点评分析”包括我军现役或者正在研发的装备武器性能……这些“发烧友”的出发点可能仅仅是爱好与猎奇,但客观上却极易成为境外间谍组织网上锁定与利用的目标,进而通过用金钱引诱其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本案中,“境外间谍‘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网络渠道,据不完全统计在广东省策反运用12人,在全国范围内更有20多个省市40名境内人员被策反运用。”如铁的事实,恰恰印证了上述内容。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目前中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安全战线较量的胜败事关重大,在“忠诚与背叛”、“真相与谎言”充斥交织的国际情报斗争领域,无数的国安干警们正甘当无名英雄,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构筑起坚实可靠的“盾牌”与“利剑”。相信境外间谍“飞哥”及其所效力的机构,迟早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活生生的例子再次说明,军事迷们和相关网站应加强辨别能力,提高国家安全意识,时刻提醒自己了解发布的信息是否有敏感内容,相关个人切不可出于好奇心和虚荣,去做偷拍和探听军事设施的活动。对于网络上突然出现的类似购买相关“敏感”信息的联系人,则更应加强警惕,必要时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报告,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维护好我们的国家安全。 新华社北京5月6日新媒体专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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