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药能够被患者消费,降低患者药费负担,取决于整个生产供应链上的三个环节,除了药企愿意生产,还需要医院医生愿意选择,患者愿意使用。】 国家发改委再出医药价格调整政策,5月8日印发《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以在控制日均费用的前提下自主定价,同时要求各省制定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根据这个通知和有关负责人的介绍,这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减轻患者总体医药费用负担。“看病贵”是医改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药费贵是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低价药用得少是药费贵的重要原因,低价药供应少是用得少的一个原因,低价药价格被限得太低企业不愿意生产是供应少的一个原因。以此逻辑,改革应该放开对低价药的限价。 从药品生产局部看,相信这一调整,会对一些生产企业产生影响,通过提高价格,增加利润空间或营销费用空间,提高低价药的供应和使用。 而从整个医疗体系看,低价药能够被患者消费,降低患者药费负担,取决于整个生产供应链上的三个环节,除了药企愿意生产,还需要医院医生愿意选择,患者愿意使用。实现后面两条就不只是价格问题。要让医疗机构和医生愿意选择低价药,至少要改变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收入机制,使其不和药品收入直接挂钩,或改变支付方式,使药品成为医院的成本中心而非利润中心。要让患者乐意使用低价药,需要报销政策的引导,使用低价药可以获得更大报销比例。当然,实现这些都需要改变“低价意味着低质”的认知,需要通过药物经济学分析,证明低价药更符合成本效益。 顺应简权放政的深化改革要求,发改委近期在医药价格管理调整上发了点狠,短期内出了两个政策。或许,我们可以期待进一步的医药价格调整政策。同时要知道,碎片化的改革方式,是阻碍医改取得成效的关键性制度障碍,光靠医药价格调整,只能产生局部效果,而且往往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局部成效可能很快被抵消掉。出路还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统筹推进,综合改革。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也提到了这个问题,通知的第五个要求就是“加强政策联动”,包括价格、采购、报销政策衔接,以及调动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合理优先使用低价药的积极性。而且,这一条能否落实,是这个政策能否真正产生效果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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