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卧底发现,职业医闹是一个和患者家属以雇用合同的形式结盟,用扰乱医院秩序和毁坏其名誉的方式,逼迫医院与其私下“谈判”,进而索取高额赔偿,再与患者分成的群体。他们活跃在医院门诊大厅、走廊、病房内,寄生在紧张医患关系下,已然形成一个灰色产业。(7月1日《三湘都市报》) 雇请社会人员在医院扮演家属集会抗议、拉横幅、发网帖、污蔑某医院草菅人命、打砸医院、辱骂甚至殴打医生……这些都是职业医闹惯用的伎俩。手段恶劣不说,他们还一边讹诈医院,一边又用威胁等手段敲诈患者家属,可谓两边通吃。这么一个手段暴力、恶劣的违法群体,怎么会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市场呢? 在笔者看来,医闹钻的是医疗纠纷化解机制不完善的空子。一方面,在医疗纠纷中,一般来说,医院都占据着主动,而患者或其家属则处于相对比较弱势的处境,他们在医疗纠纷中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但由于医疗纠纷化解机制的不完善甚至缺失,其纠纷诉求又难以快速解决,甚至找不到办法表达诉求。另一方面,迫于医闹制造的压力,医院往往会委曲求全,以补偿抚恤金的方式息事宁人,医疗纠纷能够得到“高效”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医闹便利用了患者急于表达诉求、获取赔偿的心理,在制度的空子中开辟了自己的市场,主持演出了一场又一场的闹剧。 因此,要杜绝职业医闹,就必须从制度上对症下药。 首先,职能部门应该主持建立公平、高效的第三方调解机制,组织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团队。俗话说,“有头发谁想做癞痢”,不让患者走投无路,职业医闹自然也就失去了市场。 另外,各方也应该努力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体制。在这个问题上,湖南的湘雅医院做了一个范例。去年,这所医院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让高风险诊疗的患者在律师的专业帮助下,与医生充分沟通,保证了其知情权和选择权。在规定施行后,该所医院未发生一起医疗纠纷。可见,只要医院能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体制,保证患者充分享有术前术后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就能从源头上尽可能地化解医疗纠纷。 医闹猖獗,医生和患者都是受害者,医患间的关系也同样很“受伤”。从制度上杜绝职业医闹,才能帮助我们的医患关系恢复健康。 (曾楚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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