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连着万家灯火,改革关乎国计民生。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这一事关亿万城乡居民生活的基础性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发生着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迁徙,人口流动给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活力。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一些人“扎根城市却不是城里的人”“住在城市却难享城里的好”,种种新的矛盾对户籍制度形成了倒逼机制、提出了改革要求。 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上的平等权利……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确立了在全国实施差异化落户的政策原则,从整体上构建起新型户籍制度,其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措施之实,前所未有。改革的推进回应了社会期待、顺应了发展要求,彰显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着敢于担当、务实进取的作风。 从教育、就业、医疗到养老、土地、住房,户籍制度改革与一系列制度密切相连,牵一发而动全身。合理引导人口分布、合理规划城镇布局,户籍制度改革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息息相关,一子落而满盘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户籍制度改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深远意义,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让这一改革改成、改好。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实施一刀切的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意见》确立的差异化落户政策,体现了合理的改革路径、科学的改革精神。只有立足基本国情、合理引导预期、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在接下来的改革实践中,既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也避免止步不前、等待观望,确保群众得实惠、改革不走偏。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兼顾的因素多、统筹推进的难度大。人口众多、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较大,如何平衡?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长期与户籍直接挂钩,如何剥离?各类群体发展愿望和利益诉求多元多样,如何协调?这些深层次矛盾,决定了户籍制度改革既慢不得、也急不得。充分考虑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的不同实际,考虑人口规模、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我们必将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城镇化客观规律的户籍管理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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