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最近,一条在深圳放生毒蛇猛兽的微博在网上引发了热议。一个名为“郎卡卓玛”的女博主在上个月14号发了一条微博,微博的配图是9张放生蛇的画面,其中一名面容姣好的女子将一个装有貌似眼镜蛇、响尾蛇等毒蛇的袋子打开,然后倒进了竹林当中。(央广网 8月13日) 提到毒蛇,人们不免心头一惊,毒蛇的噬咬可以致命,毒液中的神经毒素会影响呼吸,在南亚和东南亚,每年发生数千起相关的死亡案例,除此之外,蛇类在人们的心目当中似乎就不太友好。该事件中女子的行为是否得当确实是我们应该深思的问题。 该事件中,无非有两种声音,一种是好的声音,觉得放生是善心人士出于自愿,主动救助动物的爱心行为,是佛家提倡的善举。另一种声音则是觉得放生的太过于草率,其中主要是放生的地点质疑,存在盲目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引进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逃至野外;需要将其放生于野外的,放生单位应当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市民在放生该类野生动物时,也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其自行购买野生动物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必须由森林公安查处;如果购买的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更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该事件发生后也给我们以思考,放生的意义在于尊重、敬畏生命,让生命得到重新绽放的机会,但是如果放的不是应该去的地方,就背离了放生的意义。如何在道德和法律面前追求一种平衡,结果毋庸置疑,在法律面前任何事都是平等的。而除了法律以外就是道德,当然该市民可能因为自己的疏忽或是其它原因放生了毒蛇,但是如果有人路过该地区被毒蛇咬伤或该地区的生物系统被毒蛇破坏,再者该地区不适合该物种的生存,其实际情况就是“放生”变成了“杀生”,这是否就成了道德问题了呢! 据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一现象实际上近几年在梧桐山屡见不鲜,但是事件为什么迟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相关部门是否足够负责是值得人们关注的问题。而人们的意识能否再上一个层次,“科学放生”才是问题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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