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然的机会,福州仓山的吴氏三兄弟发现了父亲遗留下的4本上个世纪50年代签发的房地产所有证。然而岁月变迁,几处老房子中三处已被扩张成马路,剩下的一处变成了公房被政府出租。(8月29日《东南快报》) 四处房产历经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相关部门称按照政策已经收归国有,与此前的户主再无瓜葛。此话并非简单的搪塞敷衍。的确,历时长久,世事变迁,政策更迭,50多年前的老证件如今是否还有效力?着实会让老屋的产权归属扑塑离迷,也让吴氏三兄弟心情异常复杂。 相关专家表示,“经租房”也属于私有财产,理应归还。这确实合乎法理。从法律尤其物权法的角度,细细分析,不难剖析上述祖产的归属。有关部门理应尊重私产,及时变更确认房产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