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4年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冒充记者身份,自称某网站环保频道主任,伙同家人通过有偿删除其在网站自行发布的企业环境污染负面信息,非法获利600余万。近日,北京警方成功破获2015年“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行动全国首起刑事案件。 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胆子还真不小,居然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堂而皇之冒充记者四处采访,随意游走于企业、环保部门之间。可以说,不法企业的肆意排放,影响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而假记者以牟利为目的进行敲诈勒索、有偿删帖,则极大破坏了社会生态环境的平衡。 不必讳言,企业污染环境当然应该受到惩罚,无论是勒令整改还是课以经济处罚,均须依法依规进行,不得丝毫宽纵。而陈某等先发布污染信息,再以删除这些信息为诱饵从中套利,则属于赤裸裸的敲诈勒索行为,不仅不能起到舆论监督的效果,也严重损害了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与价值观。 依法打击陈某等人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行为,并不意味着会放过不法企业的违法排污,而是首先将其与企业排污行为进行一个“切割”。排污是排污,敲诈是敲诈,这是两码事、两宗罪,不可混为一谈。至于那种因为企业违法排污而认为假记者据此敲诈勒索就是正义的看法,更是糊涂。 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即便是打击违法行为,也必须通过严格、合法的程序与手段来矫正,而不能随便滥用“私刑”。若一味纵容某些机构与个体以不名誉、不道德的宵小手段,上下其手,顺风撒土,从中获取暴利,只会进一步加剧整个社会生态的失衡,不可能真正有助于环境治理。 这些年来,一些地方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何有增无减、难以从根本上得以遏止?一方面,执法不力导致企业无视环保诉求,甚至可以轻松绕开监管;另一方面,普遍存在的利益输送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企业排污行为。这其中,究竟有多少利益流向了类似“有偿删帖”这样的利益链条,值得深入探究。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网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积极举报,共同监督,群打群防群治。如果总是抱着“花钱消灾”、“借机敲诈”的心态,那么企业乃至地方政府往往并无动力去认真搞环保,而是一门心思盯着网络舆情,宁肯为息事宁人而花费巨大,也不肯稍稍在环保管理上用用心。而这,不仅与生态文明渐行渐远,也会败坏社会生态、政治生态。 因此,对于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违法行为,有必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彻底斩断黑色的利益链条,并广为周知,使得企业和部分地方政府明白,不解决根本问题,仅仅靠删帖,或许能够侥幸于一时,却不可能长期逃脱法律的惩罚。 此次由国家网信办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启动的为期半年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一出手就破获一起标的额达600多万元的大案,充分彰显出政府积极规范与治理网络空间、从严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作为2015年网络空间整治活动的“第一案”,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理当获得“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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