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容情的南京虐童案判决值得肯定
2015-04-20 15:23: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南京检察4月19日消息,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陈述了不予起诉的四条理由。对于这一决定,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表示反对,称此举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近颁布的司法解释背道而驰。(4月20日 南京日报) 对于南京浦口区给出的四条不予起诉理由,第一条至第三条分别列明逮捕不等于刑事处罚、证据链已锁定并无羁押的必要和犯罪嫌疑人缺乏主观故意的刑罚关键要素,最后一条则是陈述多方当事人的情感呼吁。不难看出,该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的作出并非外界讨论的依情还是依法那么简单划界,既有法律的依据,也有情感的实际考量。对此,公众莫衷一是,有人点赞,而有人则愤慨难除,表示反对,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缘由很简单:一方面9岁的小虎确实被养母殴打成轻度伤,同情孩子的成分加剧了大家的愤怒,故而往往感性的冲动大于理性的考量;另外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