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新闻网以《河北石家庄一储户300万存款“失踪”,银行称无责任》为题,报道了某储户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建华支行300万元存款离奇“失踪”一事。稿件刊发后,几十名工商银行储户向记者反映,他们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建南支行的存款也莫名“失踪”,初步统计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其中,石家庄市民王丽在建南支行存款1080万元,现在只剩下124元。(5月19日中国新闻网) 一直以来,人们都相信把钱存在银行是最安全的。但近年来,这种观念一再受到残酷现实的冲击:一是储户的银行卡经常遭到盗刷,二是储户存在银行的钱经常“玩失踪”。前者是犯罪分子所为,后者则往往是银行内部员工所为——当一些银行员工也像犯罪分子一样坑储户的钱,长此以往,谁还敢把钱存在银行? 不可否认,堂堂银行不大可能坑储户的钱,储户存款“玩失踪”,缘于一些银行员工私下里高息揽储。正因如此,一些银行辩称自身无责任,揽储是员工的“个人行为”。银行果然无责吗?被坑的储户只能自认倒霉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其一,这些银行员工虽是私下揽储,但他们利用的是银行员工的身份,否则储户不可能信任他们,更不可能痛痛快快拿出那么多钱。也就是说,在整个过程中,这些工作人员是代表银行履行职务行为,至少在储户眼里是这样。银行自己的员工如此胡作非为,银行岂能无责? 其二,最关键的一点,这些储户并不是在其他什么地方直接把钱交给银行工作人员,而是到银行柜台办理存款业务。银行柜台是银行的象征,在这里办理存款,就是把钱存进了银行,储户与银行的储蓄合同关系已经形成,至于这些钱为何又被银行员工转走,那是银行的事,与储户无关。一些银行员工利用银行柜台从事非法揽储,将银行柜台当成违法犯罪的“道具”,这是他们揽储成功的关键,说明银行的管理存在严重漏洞,银行岂能无责? 其三,通过新闻可以看到,这些储户在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设置了取款密码,并且拿到了网银U盾。他们的密码从未外泄,U盾从未丢失,存款却不翼而飞,这种情形与银行卡遭盗刷非常相似。从近年来各地法院对银行卡盗刷案的判决来看,无一例外都判决银行需承担责任,很多时候甚至判决银行赔偿储户的全部损失。参照这些判决,银行岂能无责?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的各个营业网点,出现如此大面积存款“失踪”问题,想必不是偶然的。银行除了报警、协助警方追回存款,更要疏理、弥补管理上的漏洞,并给储户一个明确的交代。同时,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存款“失踪”事件,也给广大储户提了一个醒:不要轻易被高息揽储所利诱,即使到银行柜台存款也要多一份警惕,以防被不法的银行“内鬼”所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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