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物业公司服务态度差、车辆无处停放等多种原因,7月4日上午10时许,榆中亨威璟苑小区A区的业主在院子里聚集,并拉出横幅抗议,要求更换物业公司,成立业主委员会。(7月6日兰州晨报) 根据业主的反映,兰州榆中县的这家物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当下一些“大爷管家”的做派——收钱时业主是爷,轮到服务时自己则是爷!电梯困人现象屡有发生,电梯里没有手机信号,更没有监控,院子绿化亮化太差,晚上不到11时楼道、院子里的公共区域就没有灯光,低层住户没有二次供水,水压不够经常没水,一些住户阳台裂缝漏水和管道漏水,3年来反映多次无人管……果真如此,物业公司收取的物管费究竟用到哪里去了,“为业主服好务”的诺言咋在践行? 当然物业公司要当 “大爷”,执法就不能当“孙子”。对待只收钱不服务还“动辄与业主吵架”的“大爷管家”,重罚没商量,绝不手软。然而,据媒体报道目前榆中县房管局“正在协调处理此事”。一边是业主义愤填膺,直指物业不作为,拉出横幅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一边是有关方面没个鲜明态度,给了个“协调处理”不痛不痒的答复。大有“大爷管家,奈我如何”的感觉。 协调处理引出两个问题,其一是要协调谁来处理?是不是“大爷管家”的处理职责不在房管局?其二是不是要协调物业来处理?既然,物业公司被业主反映各种问题,且到了“拉横幅要求更换”的地步,还有“协调”物业的必要吗?干脆查查得了,如果的确存在问题,就要勒令整改,该处罚就要处罚,如果没有资质就要依法取缔。真想知道有关方面何故要“协调处理”? 其实,一些行业本没有爷,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或者说监管的鞭子太长,有的行业在“莫及土壤”的庇护下于是愈发“壮大”,最后成了爷。试想,假如有关方面管得勤一点,监督有力一点,假如业主委员会能及时成立盯紧一点,或许任何一家物业公司都难成为“大爷管家”。 笔者以为,出现“大爷管家”并不可怕,但可怕的是有关方面执法太软,甚至“一致对外”、“一个鼻孔出气”,为“大爷”成为“大爷的大爷”推波助澜,助一臂之力。所以,对“大爷管家”就不该“协调处理”,而是坚持依法办事,该咋处理就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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