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限流”莫忘照顾散客利益
2015-07-27 16:55: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景区游客爆满,旅游舒适度下降,这其实是一种旅游消费的“货不对板”现象。因此,《旅游法》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要提前公告并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可称是旅游市场管理一种公平合理的人性化举措。这次,国家旅游局公布了5A级景区的最大承载量,确能有的放矢地实施“景区限流”,最大程度到保证服务质量。 “景区限流”的积极意义毋需赘言,但看罢报道,笔者并非毫无担忧,这就是“限流”的结果,会不会成了自由行、自驾游等个人游客的一家烦恼?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有旅游服务业者已坦言,“旅行社与景区有长期合作,一般不需要到景区现场购买门票,受到的影响较小。”换言之,即使一些景区在旅游旺季启动了“限流”措施,“限”在门外的,基本就是那些没有选择跟团旅游的“背包客”了。 “景区限流”当然不能仅仅指向个人游客。否则的话,且不说这样的“限流”新招,有没有带上了对特定旅游群体的“歧视”意味,事实上也会由于它的“厚此薄彼”,而使某些景区打着“限流”的幌子,蒙上了“跟团游才能放心游”的强迫阴影了。如此这般,其对个人游客自由选择旅游方式的合法权益,就是一种隐形的强制与侵害了。 旅游社与景区有长期合作不假,但这不应成为“限流”期间“门票必保”的天然理由。这些年来,随着自由行、自驾游的不断兴起,一方面让广大游客以更多形式体验到了率性旅游的乐趣,而另一方面,的确也让一些旅行社感到了游客分流带来的经营压力。但毫无疑问的是,要使社会公众乐于选择跟团旅游,只有“以人为本,提升服务”一条路可走,想要靠着一些旁门左道来迫使游客乖乖就范,到头来恐怕只会事与愿违。 “景区限流”莫忘照顾散客利益。依我之见,“旅游蛋糕”的不断做大,同样需要旅游消费的“百花争艳”,而不是一种模式的“一家独大”。从这个意义上说,“景区限流”虽说方向已明、路子已定,但却也要统筹兼顾、未雨绸缪,至少不能把“限流”的包袱与遗憾,统统指向个人游客的独自承受。我倒觉得,越在“限流”将启的时刻,有关景区越需明确表态:旅游旺季中,旅行社的门票也未必确保,而个人游客倘若未到设定期限,将努力保证其的随到随游。打上这样一支“预防针”,或许才更有利于激活主动意识,优化旅游服务。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