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生沦为抢劫犯,谁之过
2015-08-31 07:42: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有一名金融犯罪集团的‘共犯’正在银行内取款,你上去把她的钱抢了上交给‘国家’。”在上海闹市街头,一名著名高校的大二学生按电话里“北京朝阳区公安局警官”的要求,抢走了一名女子装有2万元现金的包。今年刚满20岁的王某系该校大二学生,在交待其作案动机时,他却称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8月30日新闻晨报) 一名著名高校的大二学生,竟然听任一个假警察的遥控指挥,公然去抢劫妇女把钱上交给“国家”,这样的奇闻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五味杂陈。 能够考上名校,智商一定不低,可惜这位上大二的王某,偏偏是一个“弱智儿”。首先,王某是法律上的“弱智儿”。社会的有序运转离不开社会规则,法律是最重要的社会规则,这恐怕没多少人不知道。作为大学生,王某应该知道法律的刚性,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可令人遗憾的是,王某竟然会相信骗子的鬼话,鬼使神差的去抢钱上交给“国家”。不难看出,王某全然没有一点儿法律知识, 其次,王某是纷繁复杂社会中的“弱智儿”。社会固然是纷繁复杂的,有许多诱人的陷阱,多少人深陷其中而难以自拔。但只要稍有头脑,有一点儿社会常识,还是能够明辨是非,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王某最起码应该知道抢劫是犯法的这一基本常识,可他偏偏将抢钱上交给“国家”视为“爱国”之举,要义无反顾的当一回“爱国青年”,岂不荒唐之极! 再者,王某是应试教育下的“弱智儿”。教育本应该让人聪颖、明慧,可毋庸讳言,如今的中小学教育仍被应试教育的阴霾给笼罩着,学生在书山题海中艰难的攀爬和沉浮着。王某是应试教育工厂里生产的“合格”产品,但却是离素质教育相差甚远的次品,高分低能,连抢劫犯法都分不清,岂不可悲! 名校学生王某沦为抢劫犯,惨痛的教训发人深省。与其说这是他个人的悲剧,倒不如说是社会的悲剧,怎样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怎样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可能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