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地铁1号线上,一对年轻夫妻坐在座位上喝着饮料,巡查至此的执法人员现场向他们开出了一张警告的罚单。这对夫妻也非常配合,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学习了《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的相关内容。之后,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政工办副主任施大江发微博提醒乘客:地铁内不仅“禁食”,而且还“禁饮”。 注定无法执行的规定还是不要为好 此飞 公众之所以反对地铁禁食、禁饮,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量。一是不够人性化,二是在现实中很难操作和执行。这两个貌似都已经得到了解决。前者而言,南京地铁方面曾表示,在车厢内喝水是否会被处罚,要根据现场情况界定。比如对老人、婴儿或身体不适者,可以酌情处理。后者而言,既然已经有了处罚的具体案例,似乎也可以说明这个规定并不是没有可操作性。简单来说,就是地铁管理方用一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巧妙地规避了执行中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 当然应该为执法人性化点个赞,但这种人性化的执法,其实也恰恰说明“地铁禁食、禁饮”这个规定本身是可有可无的。比如新闻中的这对夫妻因为在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而遭到处罚,但事实上,他们所受到的处罚也仅仅是“执法人员现场向他们开出了一张警告的罚单,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学习了《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的相关内容”,与其说是执法,不如说是善意的劝告。那么,既然劝告就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又何须浪费立法资源,并且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呢? 在一个公共空间内,公众的很多行为其实是处于灰色地带的,人们都知道这些行为不好、不妥、不应该,但事实上又很难完全避免。就拿地铁车厢内喝水来说,虽然会给他人带来不便,但同时也是人之常情,怎么定性?不要说违法,我们甚至很难用不道德来形容。对于这类行为,我觉得最好是通过宣传的方式,慢慢改变大家的公共习惯,而不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强行禁止,因为它注定是无法执行的。 一个注定无法执行的规定,还是不要为好。法律法规是刚性的,其刚性就体现在执法尺度上的统一。如果我们一面规定了地铁内“禁食、禁饮”,一面又要“根据现场情况来界定”,区别对待,不仅会带来执法尺度的混乱,增加执法难度和成本,还会陷入选择性执法的尴尬,影响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事实上,我们应该相信,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公共习惯的养成,即便没有这样的规定,地铁中吃东西、喝饮料的现象也会慢慢减少。这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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