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大V”成旅游宣传员,官方代言人该怎么选?
2016-02-04 08:30:45??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聘请“宣传员”要顾“宣传脸” 司马童 旅游宣传员相当于形象代表,尽管这是一种荣誉性的社会虚职,且主要还是通过受聘者的一技之长来多作奉献,但既为“宣传员”,就不得不顾及到“宣传脸”——说白了,就是获得聘任的具体人选,总不能与公众心目的“该有形象”出入太多、反差太大。漳州市旅游局闹出这般“聘请风波”,原因或也在此。 福建漳州的这起“旅游宣传员风波”,与其说是社会舆论的吹毛求疵、多管闲事,倒不如讲是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功利用心之下的民意反弹。近些年来,一些网络大V恃“粉”傲物、肆意炒作,甚至为了一己之私,无视法律法规、屡屡造谣传谣。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媒体之所以要对“三度造谣被拘的大V竟成旅游宣传员”一事深度关注,其实就是要警醒一些相关部门及人士的模糊认识,促使他们尽快改变那种“只求结果,不看过程”的投机心态及思维。 网络大V等的社会宣传力和影响力,的确不容低估,也值得政府有关部门借其所长、促进公益。漳州旅游品牌宣传员的“聘请风波”,似乎也提供了一种很具教育意义的“前车之鉴”。这就是,作为拥有较高人气与知名度的“大V”“大虾”们,更需长期顾及“形象建设”,坚持做到“珍惜羽毛”。 [详细] 政府网络宣传莫学自媒体 然玉 漳州市旅游局,主动接纳人才为己所用,原本乃是值得点赞之举。这其实也传递出,公共职能部门试图改变传统的官样文风、官样思维,继而以更现代的方式实现品牌推广的善意初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一段时间以来,众多的政务微博、官方微信等等,已经变得越来越轻松活泼,越来越充满魅力。可即便如此,还是有必要重申一个常识。那就是,官方背景的互联网形象主体,绝不应自我等同于某些功利化的“自媒体”。 [详细] (长江日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