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成本参考价”有助游客远离旅游陷阱
2020-09-17 16:17: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云南省旅游业协会、省旅行社协会日前共同发布的“2020年云南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消费成本参考价”(销售价格的最低界线)及构成消费提示”显示:16人以上旅游团队,旅游旺季(国庆黄金周)跟团游云南,每人每天不低于230元;旅游平季,每人每天不低于195元。(9月16日《央视网》) 旅游“消费成本参考价”,与前段日子云南省丽江市发布的“旅游诚信指导价”相比,更接“地气”,贴近旅游市场实际,指导价有一种干涉市场的嫌疑,而“消费成本参考价”,仿佛是一张“远离旅游陷阱指南”,让出游者心中了有底气。 首先,“消费成本参考价”,有利于保护旅游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把黄金线路景点的“吃、住、行”等销售最低价格,也就是“消费成本参考价”,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公布,消费者在出行前,就会货比三家,某款旅游产品价位是否在合理区间内,作出理性判断,这不仅能让旅行者避免“低价游”以及“天价”宰客陷阱,也有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其次,“消费成本参考价”,可作为消费者维权重要依据。消费者拿旅游“消费成本参考价”,与各旅行社报价作比对,若发现有价格欺诈,属于“不合理低价游”等纠纷范畴,旅游监管、市场监管、消协、公安、法院等维权责任主体,可将“消费成本参考价”作为执法依据,让消费者不再吃“哑巴亏”,以充分体现依法维权的公平与正义。 此外,“消费成本参考价”,还能倒逼旅行社自律。成本参考价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无形中给旅行社带上了“紧箍咒”。可以想见的是,通过“消费成本参考价”,把旅行社与旅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壁垒打破了,若旅行社报价过高,或者低得离谱,消费者心中就有杆秤,能判断出价格出不出格,合理与否,否则,消费者就会“用脚投票”,这不仅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也能倒逼旅行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团队游客的体验满意度,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当然,“消费成本参考价”也不是万能钥匙,现实中,难免还有个别旅行社动歪脑筋,见利忘义,给消费者设重重陷阱,所以,旅游监管部门,仍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零负团费”和虚高报价者,要“零容忍”,露头就打,倾尽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吴睿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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