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园商超为师生护航
2024-12-19 10:11:17?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再集体讨论决定。(12月18日《羊城晚报》) 相信很多人都有关于校园商超的回忆。然而,校园商超的货架上可并非全是“美味”。过去,校园商超可谓“三无”产品的高发区,不少零食都存在高盐、高糖及高脂等问题。与此同时,校园商超内食物变质、售卖违禁品等乱象,既给学生的食品安全造成隐患,也给校园管理带来挑战。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管理,守护学生的食品安全,近年来,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今,《意见》立足校园管理和家长关切,将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内部商超(包括超市、商店、小卖部、自动售卖机等商品售卖场所)都纳入“校园商超”的管理范畴。此外,还从压实责任、制定标准、规范经营、日常监管四个方面强化规范管理,对校园商超经营提出精细化要求,进一步夯实校园食品安全的防护墙。 无论是校园商超还是售货机、食堂窗口,校内经营场所本质都是为了满足学生需求。食堂的饭菜能否营养又可口?水果、牛奶等“配菜”能否通过食堂餐品进行补充?这些问题考验着学校精细化管理的能力。至于设置商超的学校,要对照《意见》的要求,强化自办自管,规范经营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商品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检查,为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