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舆论监督和民意诉求严防死守,似乎已经成为机关单位的行政惯性。一些机关大院构筑成了民意难以抵达的孤岛。

就河南兰考7名孤儿火灾遇难事件,《人民日报》记者归纳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希望民政部给予回应,一直没有消息。1月8日上午,记者打了15通电话,想要了解民政部对采访要求的安排进度,结果只得到一句“领导不在”。

一篇《民政部采访记》,简直是部活脱脱的《官场现形记》。在这《官场现形记》里,接受采访的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将机关单位推诿民意的作风演绎得可谓淋漓尽致。同时,更是将民政部无视中央转变工作作风要求的态度展露无遗。

透过曲折的采访历程,让人看到的仿佛是一场陷入僵持阶段的足球赛:民意诉求和监督舆论就像那大门口的足球,机关工作人员及业务干部则像那不断传球的队员,其目的是防止“球”攻进大门,并接近作为“守门员”的主要领导。记者15通电话都没有找到能给出答复的负责人,可见这些传球队员们的功力该有多么的深厚。

对舆论监督和民意诉求严防死守,似乎已经成为机关单位的行政惯性。无论是民政部这样的大机关,还是基层政府的小机关,民意要想进去,首先都要通过重重机关。在各种推诿中,一些机关大院构筑成了隐形的迷宫、民意难以抵达的孤岛。

将民意拒之门外,视舆论监督为大敌,政府将离民众渐行渐远。7名儿童葬身火海,被遗弃的孤儿们再度被社会抛弃,面对公共舆论的拷问,民政部门怎能充当将头埋进沙子的鸵鸟,无视问题的存在和责任的担当。儿童福利存在缺陷,社会救济不够周到,这都是事实,敢于正视民意和承担责任,愿意接受监督和质询,才符合民意的期待。

民政部工作人员推诿舆论监督,只不过是大大小小行政机关作风的缩影。这种回避问题、逃避责任的态度,推掉的或许是他们眼中的“麻烦”,但抹黑的却是权力的形象。民意在推诿中沮丧焦虑,监督在阻碍中难以为继,长此以往,政府机关难免在深宫大院里迷失职责,公信力也因此被不断透支。

《人民日报》所揭示的,正是民众所感受的;民政部某些工作人员表现的傲慢与推诿,也恰恰是政府与民众的距离所在。面对《采访记》揭露的一切,在中央转变作风的要求下,上至部委,下至普通行政办事机构,立在政府门前的隐性之墙,该拆除了。

昨日,民政部终于接受了新华社采访,回应了兰考事件,态度也还算诚恳,但是,这种态度如果早一点拿出来,又何必有此舆论风波?

□时言平(媒体人)

将生命与制度完善视作一笔值得的交易,这样的逻辑太过冷血。

日前,河南兰考县民政局长等6人因袁厉害收养家庭火灾事件被停职,官方称火灾因住宅内儿童玩火所致。兰考县有官员表示,“7个孩子的生命,6名干部的担责,若能换来孤儿救助体系完善及社会进步,我感觉值了”。(1月9日中国新闻网)

7名孤儿的生命换来救助体系的完善,“感觉值了”,这是一种怎样冷血的算计?兰考大火已经过去数日,相关官员也被问责,但是事后补救措施做得再到位,7个孩子的生命也无法挽回,这是无法消解的残忍事实。在生的权利面前,有什么资格说7名孤儿生命换来了救助体系完善是“值得”的?

不容否认,重大事件倒逼政府建立完善机制,其中必然有代价。但是,我们首先应自省,这部分代价是不是真的无法避免?社会有没有可能提前预判到风险的发生?当风险发生,前置责任永远无法回避,如果我们无法在预判和防范上问心无愧,将生命与制度完善视作一笔值得的交易,这样的逻辑太过冷血。

已发生的公共事件中,通常印证着这样的逻辑,不出问题就无视问题,出了问题就重新重视,等到警觉性疲软,制度的问题又被搁置起来,问题再次触发,一切回到原点重新来过。制度的修修补补,总在事故发生之后,领导高度重视,总是出现在事故的新闻表述里,社会为此支付的代价还少?谁又能说社会进步的增量能将这种代价折抵回来?

生命是个体的最高主权,只要社会有清晰的风险防范和责任机制,又何须以生命来换取制度完善?毕竟,没有谁有义务为制度之弊埋单,也没有谁愿意做那群被不幸选中的人。“值得”一说,注定是外部的冷血立场,对7名孤儿而言,他们本就不该逝去,又何所谓值得?

不管此次大火之后,孤儿救助体系就此得到了多大程度完善,社会获得了多大的进步空间,但需要记住的是,制度的调整,不是在完成一笔以生命权利对换社会进步的交易,而是在偿还制度之弊欠下的罪与罚,这是一场以社会深刻反思改进为终点的赎罪,在这场赎罪中没有值不值得可言。

□熊志(媒体人)

“领导生病了”、“领导关机了”、“领导负责,我不知道”……河南兰考7名孤儿火灾遇难事件发生已经5天,本报记者向民政部提出采访申请,却碰上了各种“踢皮球”,十几通电话找不到负责领导。(报道见本报第六版)

“上面决心大,下面不落实,改不了顽疾。”中央力倡改进作风,各地也都出了实招,但从昂贵的务虚会到千篇一律的官网回复,群众也有担心:改进会不会变成“一阵风”,吹一吹就走了,掉入“改过来又改回去”的周期律。

的确,一些人不是照章办事,而是照“长”办事,难免形成阻碍政令下达的“肠梗阻”。没有明确指示的事先看一看,上头可能为难的事先挡一挡,成为很多人办事的潜规则。这种常年积累的惯性和文化本身,正是最应该转的作风。

从记者“找不到领导”的遭遇也可以看出,公众对作风建设周期律的疑惑,来自于“人治”判断:再好的政策,也得要人来好好执行。转作风不是简单的顶层制度,也不是空洞地喊喊口号,在具体执行中,会遇到官场习惯、社会风气、传统积习等种种阻碍。仅仅停留在管住“吃点喝点拿点花点”的层次上,肯定不够,而是需要写一篇思想改进的大文章。

“领导不在”,也提出了更多改作风的难题:上下级关系总是存在,如何在考察、汇报、接待中避免被互相“绑架”?潜规则积习难改,如何避免掉入“法不责众”的困局?传统礼仪文化濡染,如何划清奢侈浪费和正常消费的标准和界限?推动作风转变不仅是思想问题,也是技术问题,需要思考制度化的设计。

只有政府主动采购民间收养者的服务,才能保障孤儿在最类似家庭的条件下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也能够让更多的愿意承担道义的袁厉害们不再寒心,继续自己的善举。

据报道,7日,袁厉害将其收养的最后一个婴儿送往开封福利院以后,她流着泪表示,自己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以后要把低保也还给政府,不再收养孩子。袁厉害20多年收养弃婴的历史或许就此画上句号。

坚持了20多年的善行为何会画上句号?袁厉害虽然能力有限,但她坚持抚养弃婴,此过程中,地方政府不但没有一句感谢,缺乏必要的监管也没有充分的财政支持。但当出现重大事故时,却将袁厉害推向风口浪尖,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袁厉害因此寒心也很正常,毕竟她收养弃婴是基于道义而非义务,她承受的压力和获得的官方支持是不对等的。

在政府集中供养孤儿能力不足,而国际上又积极提倡家庭寄养模式的背景下,只有政府主动采购民间收养者的服务,才能保障孤儿在最类似家庭的条件下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也能够让更多的愿意承担道义的袁厉害们不再寒心,继续自己的善举。

我国的孤儿安置方式,有政府集中供养、亲属抚养、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形式。从兰考这个案例来看,当地没有接受弃婴的福利院,而市民向民政部门交送弃婴的流程过于繁琐,距离最近的开封福利院的接收能力相对有限,而有缺陷的儿童也很难被国内家庭领养。在这样诸多难题的背景下,袁厉害作为提供家庭寄养模式的收养者,接受大量有缺陷的儿童,就形成了对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不足的重要补充。

事实上,像袁厉害这样的民间收养者还有很多。也有地方在积极尝试引入国际最先进的家庭收养模式,如江苏省民政厅宣布将在全省13个地市建立收养家庭评估机制,严格把关老百姓收养孤儿资格。考核有意愿也有能力的父母,接受有缺陷的儿童进入家庭生活,同时政府为这些家庭提供补贴,也同时为儿童生活费提供补贴,而且民政部门还会跟进调查,如果发现不合适,还会及时停止收养关系。

可以想象,如果兰考县政府参考这个模式为袁厉害及其他爱心人士提供资助,改善袁厉害的居住环境,提供孤儿的生活补助,减少每个家庭收养的人数,火灾悲剧或许可以避免,也可以在没有福利院的兰考地区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政府支持、民间收养的福利体系。

我国的孤儿总数大约在70余万,在完善的孤儿支持体系建立完备之前,还有大量的“袁厉害”在民间存在,而他们也都和袁厉害有着相似的处境和心理。这些民间收养者收养的孤儿数量在孤儿总数中占比并不高,对应而言,建立政府采购民间收养孤儿的体系所需要的预算也并不沉重。

让袁厉害们寒心也是让每一个有爱心的人士寒心,对于文明社会而言,这会是让人疼痛的伤疤。为了让袁厉害们不再寒心,地方政府该做些什么了。

□姚遥(公益人士)

河南兰考弃婴火灾仍在被关注之中。当事人袁厉害因为突发心脏病住进了医院,兰考当地官方却急着为自己的救援行动表功。同时,民政部也下发通知,从1月上旬开始,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国开展一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大排查行动。通知要求,在排查的基础上,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中不具备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抓紧将孤儿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对于已签订合办协议,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等等。

当孩子的哭声穿越兰考的大火,我们真的太需要一场对孤儿的拯救行动了。七死一伤的突发火灾悲剧,这既是在展现个体收养者力量之孱弱,也是在倒逼相关机构公共举措补位的出台。民政部即将开展的孤儿收留情况大排查,正是循此路径。有对收养权责的明确举措,有对收养场所安全隐患的消除要求,应该说,孤儿大排查的发轫善意是不容置疑的。

兰考火灾的责任需被进一步厘清,袁厉害也不能简单地被扣上“非法收养”的帽子,孤儿大排查的初衷必须被肯定,只是,对于那些“流放式生存”或者被零散收养的孤儿们来说,所谓的大排查就真的能给他们带来足够的温情与完整的结局吗?一个“排查”,本身已带有对收养孤儿的个人或民间机构的“不满意”,而关于整顿,最终也只是为了重建孤儿收养领域的安全与秩序。类似的努力固然不应被否定,但对于被收养的孤儿们来说,这显然还远远不够。较之社会孤儿,他们最需要的,其实是一个追求儿童利益最大化的收养制度。

弃婴与孤儿的话题,首先是儿童保护与儿童福利的话题,这是不争的事实。诚如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所言,对于兰考火灾,不能就事论事,而应首先反思其中政府责任的缺失。其实并不仅仅是兰考袁厉害的不懈收养,其他民间的孤儿救助情况也大同小异,除却少数情形外,它们多缘于地方民政部门对社会孤儿的救助不力。恰是地方政府的责任缺位,才有了袁厉害般社会化救助渠道的出现。这些收养人也许抚养能力不够,抚养场所也存在种种问题,但作为一种看得见的事实,他们是不可或缺的,至少是对孤儿们而言,这是最不坏的救济。

以此对照,旨在以廓清民间孤儿收养领域秩序的大排查行动,至少对民间爱心有着某种“偏见”。而这样的“偏见”,造成的后果很可能就是具体执行上的陷阱。倘若强制取缔了“不合格”之收养人的收养权利,而对孤儿的财政资助以及收养孤儿的福利机构建设跟进不到位,那么结果只能是让更多的孤儿处于无庇护的冰冷境地。这是可想象的结果,也早已被类似的整顿、强行取缔行动所验证。譬如在一些地方,公共管理并未试图做出改变,而强行“一刀切”地取缔当地的所有“黑幼儿园”或“黑校车”,最终造成情形是更恶劣的上园难、上学难。

拯救孤儿,收编爱心其实与廓清秩序一样重要。让孤儿拥有温情可依的路径是什么?是细化对孤儿的个体救济,以及建设起足够的孤儿福利机构,并以稳定财力投入保证其正常持久地运转。但必须承认的是,这些举措暂时还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它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困顿现实,也要求公共管理者必须更多地尊重与依赖于民间的慈善力量。从这个角度说,重建民间收养领域的秩序固然可行,但比它更重要的是,“收编”与资助民间的孤儿收养人。以公共服务的提供让收养行为更规范,以公益救助力度的加大让收养者更有力量。关于这些,公共管理者需要意识到,一样需要切实地去兑现。

即便许多年后,谈起关于孤儿的社会救助,兰考火灾注定会成为绕不过的沉重佐证。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必须被记取与践行:拯救孤儿,是为了让他们拥有更多关切,而不是生活得更糟糕。

兰考县私人收养所的一场火灾,7人遇难。除一名20岁的残疾青年,其余皆为5岁以下的婴幼儿,最小的仅7个月。实际上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因残疾或重病被父母遗弃而被同一个“爱心妈妈”收养的弃婴。他们死了,有人悲悯,有人落泪,却没有丁点来自亲人的痛惜与哀伤。

弃婴是一个问题:有人生,无人养,父母既违逆天良,也拒担法定义务。弃婴死于非命是另一个问题:弃婴的收养,是放任于民间,还是着力于制度规范、政府履责?

事情可追溯于26年前。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前摆摊的袁厉害,从1986年起至今收养的弃婴已超过100个,是媒体称誉的“爱心妈妈”,也是实际上的弃婴收养专业户。一个小小的兰考县,为什么有这么多弃婴?除了贫困,有没有导致胎儿致病致残更深层次的环境生态问题?这样的追问,也许比对弃婴者的道德谴责更迫切、更重要。

当刚出世的生命成为弃婴,没多少人在意弃婴产生的原因,甚至司空见惯,以致民警安置弃婴时也习以为常直接送往袁厉害。当弃婴葬身于火海,不少置疑的眼光却十分敏感而犀利,说她收养孩子是为名拢钱。

目前袁身边还有39个收养的孩子,奶粉、尿不湿、请雇工,“一个孩子平均四五百元”。也就是说,收养弃婴仅有爱心还不够,还需必要的经济条件来支撑。20个孩子上了户口,一个季度也就能领到总计4000元的低保。这是一个简单的算术:图财的人,谁会如此收不抵支的“拢钱”呢?

所谓“为名”,也不过是媒体笔下的“爱心妈妈”、“家喻户晓的好人”,可在政府眼里,她始终是一个“不具备收养资格”的收养者。而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招致丈夫的不满与分居。如果这就是“为名”,除了见识道德苛求的逻辑,我们只有一声无奈的叹息。

我想说,袁厉害首先是一个好人。不知道为什么她有这样的名字,即便为收养弃婴而改名为“袁心善”“袁温暖”,我也不认为是作秀,而是人性的自然张扬。收养弃婴是拯救生命的至善大德,至少让被抛弃的生命免于野狗的撕咬,冻馁的剥夺。尽管她没能给这些不幸的生命更好一些的生活环境,更好一些的人生造化,但这不是她的责任,更不是她的错。让弃婴活下去,长大成人,有工作有家庭,这还不够吗?

当然,爱心还须量力而行。力不从心,勉为其爱,无论多么真诚无私,也可能使善举南辕北辙,甚至直抵灾难。这是袁厉害不能不接受的教训。

对社会而言,弃婴的产生是悲剧,弃婴被收养之后不能健康成长、命若微尘,是另一重悲剧。最需要置疑、问责的不是收养者,而是当地政府在悲剧产生之前是否发现了什么,做过什么;悲剧之后又该怎样反省,如何采取措施,让弃婴更少一些,让不论以什么形式收养的弃婴不至于没有起码的生活保障,像小草一样自生自灭。

河南兰考县冬天里的一把无妄之火,夺走了袁厉害收养的7个孤残孩子的生命。人们在对这桩惨剧寻根究底:袁厉害25年收养超过100个孩子,究竟合不合法?惨剧发生,是慈善之痛还是政府之失?

在新闻发布会上,兰考县表示将对全县安全隐患拉网排查,严厉打击民间收养行为,2013年将建好福利中心,不再出现一起婴儿无人收养的情况。

没有“非法”的爱心,弃婴的命运会怎样?

李龙:7个孩子之死令人痛心,袁厉害遭遇令人同情。但同情归同情,说到法律责任,袁厉害应当为7个孩子之死负责,这是不容置疑的。不过我更关心的是,袁厉害被指借收养弃婴赚钱,这个必须调查清楚。倘若说法失实,可以还袁厉害清白。如果属实,那才是对慈善的最大伤害。而假如袁厉害的收养非法,是该“一刀切”地关闭其“收养所”?还是通过某种途径,来使其合法化?

练洪洋:袁厉害的行为属于非法收养是无疑的。不忍孩子受罪,将弃婴抱回家,爱心日月可鉴,但领养孩子不是捡回一个物品,孩子的户籍、抚养、教育、医疗、就业等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相关法律的确认,仅凭爱心是不够的。可我们不妨反问一下:假如袁厉害没有收养那些弃婴,他们的命运又会如何?因而法律需要作出适度调整,一方面让收养者具有基本的法律意识,不能总是先斩后奏,先把孩子领回家,再来为孩子申请户籍、低保等;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实情,不能一听到非法就想到关闭,而应反思如何让其合法化。全社会都要反思,尤其是立法、行政部门,多想办法,让更多的爱心汇聚。

非法收养,为何得到相关部门“默许”?

练洪洋:袁厉害的非法收养之所以能长时间存在,一是当地相关部门的“默许”。整个兰考县都没有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即使交到民政局,最后也要输送到开封市福利院。但开封市福利院承接能力也很有限。因此,兰考县民政局明知袁厉害不完全具备收养条件,却为其提供低保、户籍办理等帮助,这是在以合法的途径认可、鼓励袁厉害的“非法收养”;二是在政府缺位的前提下,袁厉害的收养弥补了社会救助的缺失。也就是说,袁厉害以“私自收养”的形式承担了政府本应负起的责任。

谭敏:政府本应是孤儿收养的第一责任人。可是,我国不仅没有单独的儿童福利立法,保障每个孤儿都能得到政府的照顾,财政投入亦十分微薄。加之在孤儿身份认定上手续的繁复,导致许多弃婴孤儿也难以得到社会爱心人士的收养。这些孤儿失去家庭的关怀,也享受不到制度的福荫。从兰考事件中吸取教训,国家必须成为孤儿福利的保障者,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他们不至于陷入疾病、饥饿和无人看管的危险。

如何完善收养制度,让弃婴享受更多社会关爱?

李龙:近些年,中国已开始出现孤儿数量增多而收养件数却下降的趋势。据统计,到2010年,中国孤儿人数已经达到了71.2万。2011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31424件,比前一年下降9%。并非是人们缺乏爱心,弃婴大多是有病的或是残疾人,如果没有国家救助政策的扶持和兜底,一个病孩足以让一个正常家庭陷入困境。就算是2008年汶川地震后,全国有许多家庭想对地震孤儿伸出援手,可是,残疾孤儿却少人问津。因此,对于收养孤儿的家庭,政府应该出台政策,比如减税、医疗补贴等,让更多的人能够加入进慈善的行列。

谭敏: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多年,许多有条件的家庭有收养孩子的意愿,可是,按法律规定,我国的收养、领养都要通过民政部门,而手续繁琐,限制颇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一边是需要得到家庭照顾和温暖的孤儿没有去处,一边是想收养的家庭却无法收养。为什么有关部门不能简化收养手续和流程,降低收养门槛,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政府、民间和个人的良性互动,让大家都能为关爱和帮助弃婴孤儿尽一份力。

练洪洋:要完善收养制度,政府首先要承担责任。此事直接暴露出政府部门主导的儿童福利设施供给不足,接下来政府必须在增加基层社区、村镇的儿童福利专款投入上加大力度;其次,政府要肯定民间慈善力量对政府儿童福利体系的补充作用,为全社会“爱心妈妈”们提供必要的法律辅导和硬件支持,形成政府和民间共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格局;最后还要修改相关法律,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收养法》很难完全覆盖民间自发收养弃婴孤儿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如何让法律与时俱进,很有必要。

读完河南兰考孤儿收养所火灾的有关报道,忍不住流出了眼泪。这是一位在医院门口摆摊的妇女袁厉害的“私人收养所”,七个被收养的孩子在大火中窒息而亡。破旧的棉被带着烧焦的痕迹,堆积在一起,更堵在人的心里。

“五孩(男,20岁);小雨(女,约5岁);扎根(男,4岁);傻妮(女,3岁);小哑巴(男,2岁);男婴(男,1岁);男婴(男,7个月)……”这是媒体列出的遇难者名单。除了“小雨”还略像个名字外,其他的人则是真正的无名者,这些有残疾的生命像尘埃一样消散在人间。

和同事讨论起这则新闻,试图宽慰我的同事讲了两则故事。一个同事回忆,小时候村里有个好吃懒做的妇女,据说把儿子送给附近驻军的一个营长了。消息传出,全村人都羡慕这孩子好命!人穷则情薄,骨肉之间也无非如此。

另一位同事则说起自己身边的“魔幻现实”:几年前,离家20多年的前大姨夫,突然被东北某地的民政部门送回老家。此时,他已重病、瘫痪,不得不和90多岁的老母亲住在一起。春节期间,老母亲被其他兄弟接去过年,他一个人凄凉地走了,不知是病死还是饿死。他曾要求母亲给他买药,母亲抱怨说,我90多岁了,还要给你去买药?他重病时,也曾打电话让儿子去接他。儿子没有去,一句“过去20多年你在哪儿”就让他哑口无言。

这两个让人悲伤的故事,依然没有减轻我的愤怒感——为大火中丧生的兰考孤儿感到愤怒。人穷则情薄,这是人性的弱点。而这,也恰恰是诸如儿童福利院这样的公共组织存在的意义所在。社会救助机构的职责,就是弥补个体之力不足和德之失。

说句也许不恰当的话,成人有选择的权利,就要有为自己选择负责的勇气。而孩子,不具备选择权,他们既无法对抗大人的遗弃,也无法应对某些成人的精神暴力;他们不能选择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里,甚至无法选择健康地出生。从某种意义上说,孩子是“零”,是“原”,需要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的无条件关爱。

对,“无条件”是我要说的关键词,因为几乎所有人强调的都是“条件”。从1986年起,袁厉害收养的弃婴已超过100个。其间,当地公安和民政部门都曾将弃婴送到袁厉害家。但是,袁厉害的收养条件并不好,孩子们的生活环境卫生差,甚至吃不饱饭、看不起病,死亡率高达30%。在问及为何多年没有对这些孩子进行救助时,当地民政部门的回应是没有强制执法权。

直到去年底,国家民政部才批准兰考建设儿童福利中心,此前,被遗弃的孩子都得送到开封市儿童福利院。而开封市儿童福利院一度“因为条件限制”,不接受开封以外的弃婴。

这些看似头头是道的理由,其实要么消极无为,要么蛮横无理。民政费用是纯财政支出,政府预算应该充分考虑,才能保证包括社会福利救济在内的政府各项基本职能的实现。什么都可以讲条件,唯有生命不能讲条件;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孩子不能等。

去年11月15日南都全媒体·奥一网联合广东省捐赠换书中心、广东省慈善总会·爱心点对点公益基金共同发起“幸福书单公益行动”,号召各界为西部山区孩子捐款捐书。然而到去年12月15日活动结束后,仅募捐到200多本书和100元捐款,远未达到7317元的募捐目标。有网友表示,不愿捐并非缺乏爱心,而是缺乏对募捐机构的信任。(《工人日报》1月7日)

这100元募捐款确实太寒碜了,但还有网友嫌捐多了,追问是谁捐了这100元。由对地方慈善总会的不信任发展到对捐款者的恶意攻击,这表明我国官办慈善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已降至冰点。

其实,这次活动的发起方除了广东省慈善总会,另外两方都是媒体,由媒体参与发起的慈善活动本不该遭遇这样的尴尬。而且,它有明确的捐赠方向和对象。应该说,本次活动的效率和公信力是有基本保障的。但事情可能恰恰糟在这里:活动方打出了广东省慈善总会的旗号——在郭美美事件导致红会公信力大幅下降的时期,谁还愿捐款给慈善总会呢?官办慈善落到如今这般悲惨境地,不能怪国人没善心,实在是因为慈善机构自己太不争气,太让国人失望。论责任,全在官办慈善机构自身。

就在上述新闻曝光的同时,《新京报》转发了1月6日晚央视《1+1新闻面对面》节目播出的有关儿慈会的后续消息:知名网络爆料人士周筱称,儿慈会13个专项基金自成立以来支出一直空白,其中一个名为“少儿健康专项基金”的项目没有任何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最大项目支出60万元是用于宣传推广。他通过对比儿慈会2011年度部分银行流水账单与儿慈会官网捐款支出,发现了异常现金流动情况。笔者当晚看了这期节目,感觉可用一句话概括:一笔烂账的儿慈会至今尚无接受监督的诚意,仍在敷衍爆料人和公众!

将两则新闻比照着读,笔者越发觉得“幸福书单公益行动”遭此败绩不是偶然。痛定思痛,官办慈善机构是到反思和谋求新路的时候了。“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要变就要大变,单靠修修补补是无法重建公众对慈善的信任度的。鉴于目前官办慈善机构的一系列弊病,如官员兼任慈善机构领导、行政化色彩浓厚、官僚主义盛行,再加上论资排辈、效率低下、自主性差、不透明、不规矩,甚至有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有必要对慈善机构进行机构改革,与国外慈善事业的发展趋势合拍,由政府行为过渡到社会行为,对部分有政府背景的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实施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去暗箱化,还原慈善事业的民间属性。同时,大力鼓励发展民间慈善事业,给社会组织松绑,降低社会团体申报门槛,放手让民间慈善力量自由成长和竞争。

马后炮式的“高度重视”、“亲临一线”,不如认真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1月5日,河南省兰考县通报民办收养所火灾事故的情况。媒体报道称,在7个幼儿死亡的事实面前,官方通报中不但有市县领导“高度重视”、“重要批示”,还有各级领导“亲赴现场”、“亲临一线”,其居高临下、自证有功的味道十足。

针对民办收养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围绕7名幼儿死亡的悲剧,当地的“事故通报”应当认真严肃查出自身存在的问题与“症结”,实事求是地检讨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软肋”。然而,“事故通报”居然成了“表功簿”,如此对待自身问题,让人心寒。

如果说,领导的“高度重视”、“重要批示”等,都能够成为实际行为,并出现在事故发生前,那么当地的孤儿救助工作恐怕不会如此脆弱。如果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真心诚意关注孤儿救助工作,这起恶性事故可能会得以避免。然而,面对多名孤儿死亡的悲剧,面对当地政府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尴尬现状,可以说,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显然是被动的。

人们有理由怀疑,有关官员或许只是为保住“乌纱帽”或推脱责任,才被迫进行“马后炮式”的“高度重视”、“亲临一线”。

近年来,此类“事故通报”并不鲜见。每遇重特大事故,有些地方政府总是试图把问题“最小化”,所谓的“事故通报”,也便顺理成章演变成了“表功簿”。这样的“表面文章”,是官员政绩观严重扭曲的结果。

□陈国琴(职员)

原本要给这些弃婴一个活路,没想到他们却丧生火海;原本作为正面典型宣传的“爱心妈妈”,却成了一些人眼中“非法收养”致人死亡的肇事者。发生在河南兰考家庭收养者袁厉害家中的火灾,最终导致7人死亡,其中6名是儿童。好人袁厉害的遭遇,让人感到蹊跷又痛心。

悲剧发生后,袁厉害之前靠摆小摊收养近百名弃婴和孤儿的事迹又被翻出;人们在痛悼这些可怜孩子的同时,也表达了对袁厉害的同情和敬意。但令人心寒的是,当地有关部门马上出来说,袁厉害不符合收养条件,属于“非法收养”,并将其带走协助调查。随后在舆论压力下,兰考官方才承认对这些弃婴和孤儿未尽到救助和监管责任;同时也认识到“非法收养”的说法不妥,应该改为“私自收养”。

其实,用收养法“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等要求来衡量袁厉害的做法,原本就是张冠李戴。袁厉害收养弃婴和孤儿,严格来说不是法律上的收养行为,而属于民间慈善的范畴。由于能力和条件所限,袁厉害养育这些孩子,确实有力不从心或者不规范之处。但正如袁厉害本人所说,如果当初不收养他们,这些先天有病残被遗弃的孩子,可能会在大街上被冻饿而死。“就是要给孩子一个活路”,这种朴素的善念,支撑着袁厉害二十多年的善行。一手养大近百个身体有残缺或病患的孩子,其间的辛苦和付出,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的。况且,兰考民政部门也确认,没有发现袁厉害有拿收养的孩子牟利行为;当地居民和知情邻居也一致认为,袁厉害是个好人,善心可嘉。

如果要说责任的话,袁厉害其实在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替很多人承担了不容推卸的责任和义务。首先当然是弃婴的父母,他们轻易放弃了对亲生孩子的抚养之责。可能因为贫困,或者有其他难处,但这都不是轻易放弃生命的理由。

当然,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弃婴和孤儿,都存在收养和救助的社会问题。在这些问题上,政府部门应承担首要责任。某种程度上说,人民之所以需要政府,纳税养着政府官员,就是为了解决这类问题的。

然而,兰考县有关部门做了什么呢?袁厉害收养弃婴和孤儿,已经持续了20多年,不规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一直没有解决?在袁厉害的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时,当地政府把她当做道德模范宣传,感觉与有荣焉。对于袁厉害遇到的困难,当地也曾给出了解决方案,一二三四列得很详细,但基本都没有兑现:承诺中的福利院,至今没有建成;集中救助和护理场所,也不知道在何方;对于愿意收养的个人和机构,也没见进行必要的资格核查和经济补助。结果是,这些可怜的孩子,依然在垃圾堆一样“不达标”的环境中生活,直至被大火吞噬。如一位网友所说,一个摆小摊的妇女,承担了民政、计生、妇联、红十字会等一干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责任,还怎么好意思指责她“私自收养”?

其实,兰考方面之所以强调袁厉害的行为不合法,不是反思和担责,更像是为了推卸责任。这几乎成了一些地方应对突发事件的惯常思维。看似反应比以前快了,但一心想的只是灭火;要应对的只是负面舆论,而不是解决背后的问题。在毕节事件、光山事件的处理中,都可以看到这种危机公关思维的影子。但是存在的问题不解决,危机公关的手法再熟练,也是扬汤止沸。在兰考,关于弃婴和孤儿救助,去年就有了一个详细方案,但仍未能阻止这些孩子走向火坑。7个生命的代价,能触动一些人麻木的思维,换来这些规定的落实吗?

河南兰考的一场火灾,让一群生活在特殊“家庭”的孩子们,以最不幸的方式走入公众视野。尤其是7名遇难的孩子,从最初的无依无靠,到遇上“爱心妈妈”的救助,他们稚嫩的生命历经几番波折,无不让观者痛心垂泪。

目前,对事故的拷问看似呈现出一幅交错不清的图景,而官方的表现不免让人失望。兰考官方认定袁厉害收养弃婴的行为不符合规定,并坦言曾对她的行为默许且给予帮助。在当地早已颇有名气的袁厉害,究竟是无私的爱心人士,还是违规收养弃婴,抑或涉嫌从中牟利?官方没能厘清的不仅是袁厉害行为的性质,首先就没有明确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

在孤残儿童的扶助上,政府理应充当坚实的基底,义不容辞地接收和主动收留任何一个需要帮助的孩子。可实际上,由于财力和投入等原因,一些地方并没有提供足够“保底”的福利。据民政部2008年的统计,我国的各类福利机构仅能满足0.7%孤残儿童的抚养需要。

抚育孤残儿童,政府的责任是兜底,在这方面需要建立强大的国家福利体系,我们的欠账还太多。也就是说,政府起码要保障孤残儿童的生存权、健康权。但从儿童的长远成长看,最好的方式还是家庭收养,家庭是社会最基本最稳固的单元,相比公共和社会福利机构,家庭能够为孩子身心健康创造更好的条件,培养他们的基本人伦情感。所以说,并不是国家福利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才鼓励家庭收养,减轻国家负担,而是要双头并进。

然而,在引导与促进社会力量方面,制度氛围依然非常缺乏。目前要想顺利合法收养孩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出于保护儿童的严格要求,以及受到以计划生育为代表的人口政策影响,我国目前在收养条件与程序上的限制较为繁琐。尽管从1999年4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已做过适当修改,对收养人年龄的要求已从35岁放宽到30岁,也有明确条款说明收养孤残儿童不受有无子女和收养人数的限制,但在具体受理收养申请的实践中,合法收养的操作依旧很困难。

此前,媒体报道过不少艰难努力却无法通过收养手续审批的例子,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现状。因此,有意愿也有条件的家庭可能放弃收养孩子,而 “私自”收养,以及像袁厉害这样,作为收养人并不“合格”的情况很普遍,甚至成为目前收养实态的主流。更有甚者,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反倒比中国人更容易。

从根本上溯源,现行的儿童福利和收养体制都还没有摆脱对人口严格管控的思路习惯。儿童有权利得到特殊的照顾,当他们不幸失去血亲家庭的关爱时,不能同时失去作为祖国花朵的资格。为此,财政投入与法律、行政层面的鼎力支持都不可或缺,从制度和操作上都应该最大限度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力量的加入。

这种“护航”更应是一种守护、监护。它的第一层含义是“呵护”,第二层含义则是“监管”。

一场大火,夺去了河南兰考数名弃婴的生命,也瞬间焚毁了弃婴收留者袁厉害头顶“爱心妈妈”的光环。

一个20多年来用自己微薄收入收留了近百名弃婴的平凡妇女,一个给了近百名遭父母抛弃的可怜孩子第二次生命的中年小贩——我们首先必须承认,其行为达成的客观效果是积极的,正是这种微弱民间力量的介入,对冲了一个特定区域可能存在的人道风险和公权缺位。我们注意到,兰考县5日新闻通气会对袁厉害的最终定性,其行为“是一种珍惜生命的行动,是一种社会责任担当的爱心行动”。

其实辨析和讨论袁厉害收养弃婴行为的动机与道德问题,只是此次大火烧出的浅层问题,真伪是非如何,随着时间推移并不难弄清楚,更深层次的反思还是:如果没有这场大火,袁厉害的个人救助行为还会不会转瞬间成为“违法收养”?如果没有这场大火,她那极度有限的收养能力和逼仄窘迫的家庭环境,会不会为有关部门敲响警钟?又还有多少像袁厉害这样的普通民间爱心人士的爱心事业,仍处于化外之民般的尴尬处境……

爱心事业,因其独特的属性,尤其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的“爱心护航”,而不是“大撒把”式的相反做法。这种要求源于现代政府的公共属性,公共权力的运行必须以公共利益为最高宗旨,如何为公民提供与政府能力相匹配的公共服务,当属所有公权部门的基本职业伦理。

这种“护航”,“护”当然是第一位的,但也绝非单纯的放任甚至袒护,而更应是一种守护、监护。它的第一层含义是“呵护”,第二层含义则是“监管”。

纵观近些年有关职能部门对待慈善、公益等“爱心事业”尤其是民间爱心事业的态度,能达到第一层要求已属不易。仍以兰考火灾为例,袁厉害20多年靠摆摊养育着大批弃婴和孤儿,一个事实毋庸置疑:袁厉害曾被媒体大量报道,她收养弃婴条件之简陋、孩子们生活环境之粗放,当地有关部门没理由、也不可能没有耳闻。然而,当地有关部门充其量只是“默许”了袁厉害的家庭收养行为,却没有在发挥自身职能、为弃婴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上下更多工夫。相反,火灾发生后有关方面的第一反应竟是将责任全数推给袁厉害,俨然有将这位曾经的“爱心妈妈”形容成“黑心妈妈”之势。此种过河拆桥,令爱心人士齿寒;这种尸位素餐,显然与“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实干精神相悖。

至于第二层要求,更有整体缺位嫌疑。由于公益组织、慈善团体的特殊性,主管部门在监管上过于宽松、宽容,我们不妨称其为“尊重式忽视”或“重视式纵容”。从近几年郭美美、卢美美、红会官员公款买内裤、过期学生营养餐、红会万元餐、买卖献血证等负面事件频频于民间曝光,让公众偶然管窥爱心事业巨大的监管黑洞。这种监管缺失,挫伤的是爱心事业的公信力,损害的是职能部门的公共形象。此次兰考火灾,也充分暴露了这一点。袁厉害家极其简陋的条件、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有关部门显然玩忽职守,并未真心重视、用心帮其整改和完善,方才酿成惨剧。袁厉害非官方的草根身份,不应成为其私人收养所受到漠视的理由;同理,她头顶“爱心妈妈”的社会赞誉,亦本不应成为监管上网开一面的借口。

火苗吞噬了生命,也暴露出“违法”的爱心与缺失的救助、缺位的监管之间的矛盾。缺了公共权力的善意监护,“袁厉害们”就算没遇到火灾,也很难走得更远……

“默许”与“放手”背后,是对政策上一些有风险“灰色地带”的放任,也折射出法律意识的淡薄

提起豫东黄河故道的兰考,国人往往想到一个光辉的名字——焦裕禄,为百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优秀县委书记。而今,兰考却和另一个名字难解难分——袁厉害。

兰考冬天里的一把火,夺走了袁厉害收养的7个孤残孩子的生命,举国为之心痛。媒体在对这桩惨剧寻根究底:袁厉害25年收养超过100个孩子,究竟合不合法?惨剧发生,是慈善之痛还是政府之失?其实,整件事情未必那么复杂。收养法很明晰,民政救助制度亦有规定,甚至当地的领导干部都坦承袁厉害“不完全具备收养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兰考仍然出事了,责任人或许不仅仅是那位不识字的中年妇女。

请允许我们遥想一下,假如焦裕禄遇到袁厉害和她收养的孤残儿童,会发生什么?袁厉害以“爱心妈妈”驰名久矣,收养行为持续25年,尽管收养条件极差,却连当地110碰到弃婴都往她这里送。因此,当地主要领导没有理由不知道其人其事。“焦裕禄”碰到“袁厉害”的几率,是很高的。

当年的县委书记焦裕禄对兰考百姓感情深厚,忍住肝癌之痛率领全县抗击自然灾害,群众身上有多少泥,他身上就有多少泥。逢年过节,他专往贫困户家里钻,他对一位病卧在床的老大爷说,“我是你的儿子”;有人要装修他的办公室,他说:“坐在破椅子上不能革命吗?兰考面貌还没改变,群众生活还有困难,富丽堂皇的事不但不能做,连想也很危险”,他还说:“党把36万群众交给我们,我们没能领导他们战胜灾荒,过安居乐业的生活,应该感到羞耻和痛心!”可以肯定,如果焦裕禄遇到袁厉害,不管是建福利院,还是向周边地区求助,都肯定不会让这些孩子们处于生活的窘境甚至险境。

假如焦裕禄遇到袁厉害,对于她的爱心善行,固然可能赞许,但一个成熟的领导干部,或许更会从自身社会管理的水平反思问题。既然“不完全具备收养条件”,袁厉害的收养应不应该被“默许”?如果一个并不宽裕的家庭能收养100多个弃婴和孤儿,为何社会管理者承担不起抚养的责任?

“默许”与“放手”的背后,是对政策上一些有风险“灰色地带”的放任,也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相关部门法律意识的淡薄。不能因为是“爱心行为”,就逃脱了法律的规范。调查显示,袁厉害的收养行为,在兰考不是个案。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应规范相关制度,即便“财政乏力”,即便有低保支持,也应在法律的界限内行事,这才是对爱心最大的保护,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面对逝去的生命,当地是应该重新审视一下自己了。是不是像“人民的好儿子”一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面对弱势群体,是不是也应该像焦裕禄那样体味到“羞耻和痛心”?更重要的是,时代场景转换,要当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需要的或许不仅仅是为民、务实的精神,也不仅仅是敬业、奉献的品质,同样需要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

兰考已经表示,要在全县进行拉网式排查,要建好社会福利中心,要规范民间收养。凋零的生命之花无法再次开放,但亡羊补牢之举,或许能告慰这些幼小的生命,也告慰黄河故道上前辈楷模的英灵。

从兰考放眼全国,我国目前在儿童福利上面的公共财政投入、专门人才培养乃至机制保障,都有不小的欠账。惟愿这一次兰考惨剧,能够切实推动儿童福利的立法,降低孤儿认定门槛,明确国家对于孤儿收养的第一责任。

开封兰考民间“爱心妈妈”袁厉害家火灾致死案发后,长期关注儿童福利问题的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向媒体表示,不能仅反思个案问题,要好好想想儿童福利体制性缺陷,尽快确立“儿童福利”的概念,“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不然,像袁厉害这样的民间爱心“妈妈”无法完全走出困境。(《新京报》1月6日)

7个孩子火海丧生的悲惨现实,让每一个有良知的人痛惜不已。连日来,网络上、微博中,公众纷纷质疑当地政府在儿童救助问题上的严重缺位,并对兰考县此前指责袁厉害“非法收养”进行辩驳。比如,有媒体就指出,偌大一个兰考县,居然连一所公办的儿童福利院都没有,当地民警只能往袁厉害那里送孩子,这怎么能算是非法收养?

诚如王振耀所言,对于兰考惨案,不能就事论事,而是应该将这一事件置于儿童保护、儿童福利的宏大背景下来考量。必须明确一个概念,儿童福利首先应该体现为政府责任。像袁厉害那样,众多民间爱心人士的救助努力,只能是对政府责任出现缺位时的一种补充。这种社会化救助不应该、也不能成为儿童福利的主渠道。

政府应对每个孩子的成长负责,无论是先天的残疾,还是后天的家庭遗弃,不论是城市街头流浪的,还是农村无父无母的,每一个孩子都是国家的孩子,政府都有责任“兜底”。这既是一种世界公认的政治理念,也是政府的天然职责所在。然而,从兰考放眼全国,我国目前在儿童福利上面的公共财政投入、专门人才培养乃至机制保障,都有不小的欠账。这在农村表现尤为突出。

以投入而言,权威数据显示,到2010年,我国才基本实现百万人口以上地级城市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且接纳能力远远不够,地级市以下县城则付之阙如;至于专门人才更是鲜有关注,活跃在这一领域的,多是袁厉害这样的爱心妈妈,救助只停留在“我不养都死了”的层面上;从机制上讲,从中央到地方均缺乏儿童福利之专责机构。

资料显示,美国纽约市的儿童福利局1996年成为纽约市政府一个独立部门,每年的预算是20多亿美元,有固定工作人员6000多名。而我国民政部主管儿童福利的只有设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下的一个儿童福利处,3名工作人员,主要的工作对象就是福利院的儿童和孤残儿童,可谓势单力薄。

去年的校车事故催生了《校车安全条例》,儿童营养缺失的现状又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惟愿这一次兰考惨剧,能够切实推动儿童福利的立法,降低孤儿认定门槛,明确国家对于孤儿收养的第一责任。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形成袁厉害所描述的“政府管,大家都来管,我也管”的良性互动。

□胡印斌(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