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民在北京市近期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市级备案结果公示”中发现,宣武区一名姓高的申请人,其身份证号码竟然是“111111111111111111”,网民纷纷截取网页上的这块表格并发到网上,并冠名为“史上最牛身份证号”。(8月29日《北京青年报》)

我们知道,这种身份证号完全不可能存在。正当大家质疑暗箱操作的时候,宣武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出来解释说:“高某没有住房,就不可能办理身份证;而申请保障住房,审核系统又必须录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请示了市住房保障部门,经过审批同意,把 ‘111111111111111111’作为高某的身份证代替编号,录入到保障住房审核系统。等高某通过审核获得保障住房并办理身份证后,再做更改。”

应该说,倘若我们相信这个解释,就会发现一个悖论:如果阁下没有自己的住房,则无法办理身份证,而没有身份证你又不能购买房子;要是万一您把房子卖了而之后不小心丢掉了身份证的话,从此就应该是个黑户。而在高某住房问题上,解决黑户的房子问题,并且利用这个经济适用房,让该人找回身份,打破类似 “22条军规”的怪圈,有关部门真是功德无量啊。

但老实说,这个理由我是不相信的。

笔者在北京户籍所在地的房子早就出售,然后搬到了北京另外一个区,户口始终没有迁移。但办理身份证以及各种相关事宜时,从没碰到过这种问题。身份证办理是户籍的事,只要当地有户籍的记录即可,是不是还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其实并无关系。而且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供应还是很紧张的,手续完备都要排队轮候,连身份证都没有,第一关都不可能通过,何谈后续的工作?

即使我们承认每个人的情况千差万别,而相关部门这次拿出了罕见的为民服务之心,为了该人能早日脱离无房户兼黑户的身份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但往下的理由就实在是不成话了。在谈到申请人没有身份证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尊重对方的隐私,需征求事主本人的同意后,才可以透露。

如果是其他商品房也就算了,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没有身份证的原因是不能借口个人隐私而不作说明的。从理论上说,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住房,社会福利所用的是社会资源,而社会资源是关系到社会每个人的大众资源。大众有权利要求分配者与申请人公布个人情况,以便于公众监督。这里的个人隐私所受到的保护程度,与一般情况有所区别,这也是得到社会福利的代价之一。在这个时候强调个人隐私,不知道说这话的人是不是真的理解了个人隐私与公共事务之间的关系,还是有意以个人隐私为挡箭牌,而背后另有缘由。

一直以来,经济适用房就被人所诟病,就是因为其中出现了无数的问题。就在同一天,某地又开出了一个经适房“十连号”。在这种状态下,对于类似事件,公众产生敏感是很正常的。所以,最好少拿不能站住脚的理由来忽悠大众,要知道,大家都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有些东西用常识是可以判断的。(作者系知名网络评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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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市级备案结果公示”中,出现一名身份证号为18个“1”的人,网友戏称为史上最牛身份证号。就在网友质疑纷纷指向登记失误或是暗箱操作时,相关部门解释,这并非真正的身份证号,而是为因特殊原因无身份证的申请人设计的特定编号。(8月30日《北京青年报》)

公示本是为了让公众了解更多的信息,从这个角度说,被公示者的信息应该是越详尽越好,这是得到政府住房保障后的被公示者不得不做出的权利让渡。现在,本为公示的信息却打上了马赛克,在本就敏感的经适房问题上,这就难免不让人质疑,而且,打了马赛克的信息根本就没有公示的意义和价值。

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解释是,这名申请人高某因特殊原因,无身份证号,为无房户,而重新申请身份证号需要住房地址。如此看来,创新18个1的马甲还真不愧是个好办法。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根据条件,申请保障住房的高某想必肯定是成年人了,按照法律是必须要领身份证了。但高某却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这么多年,还真不能不说神奇。想必和我一样越想越糊涂的公众也还大有人在,还请相关部门尽快能给出个解释,以消众人心头之惑。

其实,就算申请者真的是有特殊情况,住房保障部门的作为也是欠考虑的。在湖北武汉曾爆出7连号、老河口曾爆出14连号,眼下又有媒体爆出湖北随州经适房摇出10连号的当下,公众早已对经适房的申领是否存在猫腻而“神经过敏”了,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引起大家的臆想。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想让公众不是习惯性的质疑和猜忌,经济适用房获得者名单的公布就必须十分仔细、十分真实、十分详尽,惟此才能打消那些没有申领到的群众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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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市级备案结果公示”中,出现一名身份证号为“111111111111111111”的人,网友戏称为“史上最牛身份证号”。面对质疑,相关部门解释,这并非真正的身份证号,而是为因特殊原因无身份证的申请人设计的特定编号。(《北京青年报》8月29日)

一长串“1”,一路“1”到底,真叫人看了头晕。阅罢新闻,不由生出一番感慨,不妨归纳为“三个想不到”。

第一个“想不到”是:想不到没有身份证的“黑户”,居然也可以申请北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然而,仔细翻阅《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很显然,这位高姓申请人必须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一般来说,既然他已经取得了户籍,户口本上就该印有其身份证号码,这个号码是出生登记户口后就有的,与他是否办理过身份证无关。因而,“无身份证”并不等于“无身份证号码”,却为何要拿18个“1”来充数?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认真翻过他的户口本吗?

第二个“想不到”是:想不到北京市的住房保障部门,竟然变得如此“通情达理”。根据通常的印象,对于诸如审批经济适用房这类敏感工作,有关政府部门本该摆出一副“铁面孔”,一条一条地死抠着法律条文不肯松口,绝不会因为你有什么“特殊情况”就网开一面,何况对一个连身份证都拿不出来的人。所以,实在很让人想不通,经办人员怎么就可以做出如此灵活的决策——“等高某通过审核获得保障住房并办理身份证后,再做更改”。

第三个“想不到”是:想不到北京市住房保障部门的负责人,竟然非常懂得尊重申请人的隐私。据报道,关于高姓申请人没有身份证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尊重对方的隐私,需征求事主本人的同意后,才可以透露。”照这么说,只要事主本人“不同意”,那个所谓的“特殊情况”就永远都是一个谜。

面对质疑,当地有关部门尚未能自圆其说,仍有试图掩盖真相的嫌疑。请早日为公众揭开“最牛身份证号”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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