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公众的生命健康放在心上,担负起应有的责任,积极主动地作为,而不是等到安全事件发生之后才后知后觉。】

湖南衡东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在多家媒体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之后,当地县委6月15日回应称,已经紧急成立了事件调查组,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对涉污企业迅速关停彻查,实施停电、拆除生产设备等关停措施,责成当地公安机关对涉嫌企业责任人依法调查。

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进展。尽管从程序上讲,当前还只是对相关涉事企业进行关停和调查,远未到公布调查结果并进行更多后续处理的时候。但据当地群众普遍反映,涉事企业是造成当地儿童血铅超标的“元凶”。涉事公司的粉尘、废水未进行有效处理,粉尘直接飘到居民家里,废水直接排放到湘江里。如今,当地政府根据群众的关切,依法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调查,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不过,这些亡羊补牢的种种举措,并不能轻易祛除300多名儿童血铅中毒给当事家庭和社会公众所带来的心理伤痛。众所周知,铅是已知毒性极大、累积性极强的重金属之一。我国儿童血铅的健康标准是100微克/升,高于此值即为铅中毒。此次湖南衡东出现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高的达到322微克/升。如此大范围的中毒事件,容不得地方有关部门不再重视。而受害者多是正处于人生花季的少年儿童,不少人的命运或许将会从此发生转折,进入无法平复的人生梦魇。面对这样的结果,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可能不为之心痛。任何一个有责任担当的政府部门,不可能不为之做些什么。

放眼近些年来的污染事件可以发现,污染事件频发很大程度在于监管不到位,而监管不到位的背后根本在于理念的缺失,即对环境保护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远未真正重视。“生态文明”作为“五位一体”总布局的组成部分,已经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不过,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那里,仍然只是喊在嘴上,并未进入他们的脑海和心里,更甭提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在台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讲得天花乱坠;但在现实里,考虑得更多的还是税收、政绩,加强污染治理、重视企业污染监管自是另一番样子。面对河流污染,出自官员之口的“红豆水”之类的辩解,正是这种观念和态度的极端体现。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将污染事件的高发归于法律畸轻。这些年来,环保法等经过修改,对于制造污染的企业的罚款门槛一再提高,并不再设置处罚上限。如今看来,法律的“牙齿”已经萌出,并正在快速生长,但污染频发的态势似乎并未得到有效遏制。此次衡东300余名儿童血铅中毒事件,在很多人看来,不过是当前污染事件频繁发生的冰山之一角。

事实表明,遏制污染事件高发势头仅有法律还远远不够。“天下之难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了治污的法律制度,还得让法律落到实处、起到实效。显然,这需要各地有关部门去大力实施。以法律为武器,加强当地环境安全的安全监管,是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不可规避的责任。按公众的理解,这种监管责任,既要包括对当地企业开办之初的环保评测、风险评估,也要包括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诸如其经营过程中有毒有害品的存放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了“三害”的有效处置等等,应该是全方位的管理,而不能仅仅停留于税收方面的征收管理。

遗憾的是,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对于落实监管责任的热情并不太高,且大有弱化之势。随着改革的深入,权力运作的模糊地带正在减少,“以罚代管”越来越受到诟病,“罚款经济”难以为继。于是,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竟不给污染环境的企业作环保评测,甚至对于一些环评合格的企业也不愿继续管理,为的就是怕担负起这些企业的监管责任。如此做派,令人吃惊,更让人心生凉意。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12日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铁腕铁规治污,坚决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为此,切实把公众的生命健康放在心上,担负起应有的责任,积极主动地作为,而不是等到安全事件发生之后才后知后觉,这是社会公众的热切期望,更是政府和公仆不可推卸的沉甸甸责任。

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儿童血铅超标事件曝光后,当地政府已经启动应急调查程序。衡东县委16日披露,当地环保局三名官员已被停职,涉污企业美仑颜料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血铅超标居民的安抚善后工作正在进行。(6月16日《新华网》)

从官员回应儿童血铅超标是因为孩子咬铅笔所致,到当地环保局三名官员被停职,涉污企业负责人被警方控制,湖南衡东儿童血铅超标事件整个走向和当地政府调查的态度总体还是令民众和舆论满意的。

但,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却不能止步于三名环保官员的问责和企业负责人的被控制。

众所周知,近年来曝光的环保事件,并非单纯的是环保一家的问题,至少按照我国当前的行政审批体制,一个企业或项目的建设要获得“准生证”,往往需要经过环保、计划、建设、规划等多个部门的审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相关环保法规中明确规定,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其他部门不得审批。

近年来,我国涉环保事件的企业,大部分都是因为排污或环保设施不过关,而导致民声怨道,甚至还出现过环保官员匿名举报事件,这就让我们不得不质疑一些排污不达标、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是如何建成投产的?

难道仅仅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儿吗?

这些年来,一路绿灯最后卡在环评上的建设项目或企业,并不少见,大到国企、小到地方厂矿,本该最先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却往往成了最后一道关卡,这不能不让人深思。

可以说,在青山与金山之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求发展,罔顾环评审批前置的相关法律规定,默许甚至是支持环评不合格企业、项目上马,这才是当前环境违法事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

而此次湖南衡东大浦镇涉事企业是否也存在着这种情况呢?涉污企业背后是否还隐藏着危害更大的隐患?举一反三,当地是否还存在着类似民怨堆积较深的排污不合格企业?

官员出了错可以被免职,企业排污出了问题可以关闭,但受伤害的孩子呢?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此大面积儿童血铅超标绝非一日所成,此前居民反映问题时为何有关部门就没有引起重视?

笔者想说的是,建设生态和谐中国,环保部门独木难支,如何使环保不至于成为少数人“寂寞的欢愉”,如何让我们的下一代不再受污染之害,还有赖于各级政府执政理念的不断进步,还有赖于法制不断完善。

【如此的污染程度,当地官员却视而不见,还荒唐地把责任推到“咬铅笔会超铅”,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不可谓不严重】

据6月15日《京华时报》报道,最近,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的村民反映,当地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村民怀疑与村口一家生产电锌的美伦化工厂有关。然而,衡东县大浦镇镇长苏根林说:“小孩在学校读书,那个圆珠笔、铅笔,用铅笔的时候在嘴里咬,也可以形成超铅。”

在工业时代里,因为化工企业长期排污染物,导致周边儿童血铅超标,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与此同时,发生儿童血铅超标后,如果再次检测没有发生“被合格”,那也是新闻了。衡东县大浦镇300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当地的镇长却给出了一个荒诞的理由:咬铅笔也会超铅!如果真如其所说,那么,全国那么多小学生,得有多少血铅含量超标?显然,这样的神回复是在为黑色GDP开脱。

记者和检测人员用重金属扫描仪对美伦化工厂的排污沟沟边淤泥进行检测,发现多种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结果显示:铅含量33400毫克/千克(三级标准500毫克/千克),锌112000毫克/千克(三级标准500毫克/千克),镉10100毫克/千克(三级标准1.0毫克/千克),砷1190毫克/千克(三级标准40毫克/千克)。

如此的污染程度,当地官员却视而不见,还荒唐地把责任推到咬铅笔会超铅,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不可谓不严重。去年年底,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这是中央文件首提纠正唯GDP论英雄。

可是,尽管如此,在一些地方官员的意识里,工业污染、血铅超标是他们不愿看到的事情,所以当不幸发生后,地方保护主义便油然而生,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是他们必定的选择,所以,咬铅笔会超铅,也就开始忽悠百姓了。更何况,有关专家在阅读相关文件后表示,美伦化工厂这个项目违反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原本就不应该批准建设。

不应该批准建设的也能上马,而一旦出了问题,拿如此荒诞的理由来实现地方保护主义的心机,甚至比血铅超标更可怕。就在前几天,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等国务院八部委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强调,专项行动要全面落实“大气十条”,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同时,深化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集中查处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工业园区的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违法案件。

当环境污染成为这个时代的阵痛,各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难道能逃其咎?正所谓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显然,一个地区如果环境污染严重,其主政官员就是最应该对此负责的人。而如今累积的很多环境污染问题,恰恰是因为一些官员长期对环保问题的漠视,甚至是大力主张“黑色GDP”而导致的恶果。

新修订的环保法已经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违规准予行政许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等将对直接负责主管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血铅超标,再次警示治污先治官,尤其对“咬铅笔也会超铅”式包庇论调、为“黑色GDP”开脱的官员,要严肃追究。

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的村民反映,当地300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村民怀疑与村口一家生产电锌的化工厂有关。记者调查证实了群众的怀疑。然而,衡东县环保局局长肖丰岚说:“不能确认厂子是(铅)唯一来源,我们没有(认定)资质。”衡东县大浦镇镇长苏根林说:“小孩在学校读书,那个圆珠笔、铅笔,用铅笔的时候在嘴里咬,也可以形成超铅。”(《京华时报》6月15日)

去年,河北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地下水发红引恐慌,该县环保局长神回复“红豆也能染红水”,被网友戏称“红豆局长”。这次,衡东县大浦镇面对该镇儿童大面积血铅严重超标问题,镇长苏根林的“学生咬铅笔也可超标”的神回复,与“红豆局长”如出一辙。

当地环保、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正确对待,积极采取措施查找原因,而是极力否认环境污染,并拿一些低智商的回应来搪塞群众诉求和媒体监督。他们侮辱的是公众的智商,玷污的却是自我形象以及地方政府的公信力。这是民众的悲哀,更是地方政府和官员的悲哀。

从“红豆局长”到“铅笔镇长”,说明污染问题,并不是一时一地的个案,而是严重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些地方的污染,已经达到触目惊心必须改变的程度;我们的污染,不但城市存在,而且农村也存在,某种程度上,农村的污染更严重、更厉害,更需要重视。

客观而言,近些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可持续绿色发展,投巨资治污,出台“史上最严环保法”等。但遗憾的是,面对民意和污染,有些地方是多么的轻视。反过来讲,有关官员不尊重民意继续干污染环境的事,说明我们的有关治污和追责政策,要么落实得不给力,要么还有很大漏洞可钻。

近日,有舆论曝光湖南衡东县大浦镇有300多名儿童检测发现血铅超标,疑为当地一家化工企业污染所致。衡东县委15日向记者回应称,6月14日当地紧急成立事件调查组,依法启动了调查程序,对涉污染企业迅速关停彻查。此前当地有官员称,超标原因不能确定,嘴里咬铅笔“也可能超铅”。(6月15日新华网)

近年来,各地儿童血铅超标新闻层出不穷,诸如江西吉安、陕西凤翔、湖南武冈、云南昆明、龙岩上杭、湖南郴州等地,均曾被曝光发生类似事件,而最终结论也无一例外,均是因当地污染企业非法排污所致。

在之前媒体的调查暗访中,记者发现当地污染企业没有降尘除尘设施,存在非法排污嫌疑、排放物重金属严重超标等问题,与儿童血铅超标有关系。可是,面对这一明显的事实,衡东县环保部门和官员却置若罔闻,不仅予以矢口否认,反而声称针对该厂的所有抽检结果都是合格的,没有任何环保问题。而大浦镇镇长苏根林更是语出雷人,居然将血铅超标归咎于学生“咬铅笔”所致。

早在两年前这些孩子就相继查出血铅超标,并将怀疑对象指向美伦化工厂,可当地政府却反应迟钝,如果不是该事件经媒体曝光并由网络扩散,从而引发一系列反应,还不知道要等多久,血铅超标真相才能水落石出。

显然,此次血铅超标事件的进展难以令人满意,充分暴露出地方政府对污染治理的暧昧,为了政绩不惜牺牲民众的身体健康。而更令人震惊的,则是当地政府对污染企业的呵护态度,明明该项目违反了国家政策,却依然通过环评得以建设,环保部门和官员亦对污染行为置若罔闻,背后是否存在着利益输送?

可见,衡东县紧急关停彻查污染企业只是一个开始,民众急需得到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的真相。而且,需要再次提醒的是,如果最终证明该化工厂是罪魁祸首,就不能仅仅止步于对污染企业的处罚,还要进一步追究当地环保部门与官员的责任问题,打下污染企业的“保护伞”,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据报道,在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300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村民怀疑与村口一家生产电锌的化工厂有关。但当地官员称,超标原因不能确定,嘴里咬铅笔“也可能超铅”。此言一出,舆论哗然。铅笔由石墨而非铅制成,这是科学常识。“咬铅笔也超铅”的论调,究竟是无知,还是对百姓健康福祉的无视与不屑?

大浦镇儿童的血铅超标问题,早在2012年年底就已被村民发现。尽管把超标归咎于企业污染只是村民的某种猜测,但所辖镇出现如此规模的病例,即便只是从维护民众健康的角度考量,及时应对疑似公共卫生事件,也应是当地政府的责任。

令人不解的是,在未取得排除企业污染因素的充分证据之前,当地官员就先入为主地为化工企业卸责,环保部门也称“厂内管理基本到位”,与媒体“有图有真相”的报道和老百姓的直观感受相比,缺乏说服力,反让人疑之为企业“护短”、因“政绩”而“睁眼瞎”。

在公众环保意识日益凸显的今天,民生和环保的考量远比GDP更为重要。一方领导要知道,倘若没有了赖以生存的一方净土和百姓健康,所谓“政绩”还有什么用?“发展”又有什么意义?

【哪些官员违规批准了污染企业,哪些官员在漠视甚至阻挠治污,哪些官员对受害民众长期的申诉和上访充耳不闻,哪些官员对反复出现的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进行掩盖。】

近日舆论曝光湖南衡东县大浦镇有300多名儿童检测发现血铅超标,大浦镇镇长苏根林却称咬铅笔也超铅。最新消息是,当地已成立事件调查组,依法启动了调查程序,对涉污染企业迅速关停彻查。

令人纳闷的是,衡东当地的回应,丝毫未提及那位雷人镇长的问题。身为一镇最高行政官员,对于企业污染熟视无睹,对于本镇300多名儿童的生命健康毫不关心,这样的镇长当得称职吗?为何当地不对雷人镇长进行处理?

当然,应当担责的,不只是一个镇长而已。事实上,衡东县“血铅超标”事件,并非只有这一起,此前据《新世纪》杂志报道,早在2012年衡东县大浦镇就出现儿童血铅超标现象,当时,有11位儿童偶然被发现铅中毒,最高超标近四倍,此事在当地引起恐慌。彼时,带着孩子去衡阳、长沙血检的家长络绎不绝。

而且,当地的环境污染,也不仅是铅污染,当地大浦工业园内冶炼、化工企业密集,由于许多企业常年污染,当地出产的稻米出现重金属镉和铅超标,从土壤、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都出现严重污染。一些民众晚上睡觉能被工厂的废气给呛醒,许多人家日常饮用水全靠桶装水。

当地民众受污染戕害这么多年,媒体也进行了曝光,但时至今日,污染却没有改观,如今再次出现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的事件。当地政府官员一味追求经济增长,对污染长期放任,这已经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而根据最高检的公布立案标准,“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应予立案。据此,当地检方应当启动职务犯罪调查。

还应看到,“环境监管失职罪”,只是针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以环保部门官员为主。但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对于类似这种地方的环境污染,环保部门固然难辞其咎,但实际上,地方政府才是始作俑者。

这些年来,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刑事追究逐渐增多,但绝大部分案件,追究的只是环保部门官员的责任,而那些排污企业最大的后台——地方主政官员,却可以逃避法律责任,至多党纪政纪处分上添一笔,这就使一些官员更加有恃无恐,污染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源也在于此。其实,按照2013年“两高”《渎职犯罪解释(一)》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虽然不符合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规定,但是符合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规定的,可以按照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防止放纵一些领导干部的渎职犯罪。

可见,就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而言,要刑事追究的不仅是环保部门,是哪些官员违规批准了这些污染企业,哪些官员在漠视甚至阻挠治污,哪些官员对受害民众长期的申诉和上访充耳不闻,哪些官员对一次又一次出现的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进行掩盖,这些都应追究到底。

环保部发言人此前曾表示,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的,从企业的立项、审批、验收、生产和监管各环节,依法依纪对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实施问责。所以接下来,衡东当地不能只是交出几个替罪羊,而应当向社会公布一份全面的“问责清单”。

【基层官员只不过装傻,拿民众的健康、甚至不惜拿300多名儿童的生命为代价,换取自己心目中的官帽,换取美轮美奂的政绩数字而已。】

昨天,全国网民都在为湖南衡东县大浦镇镇长苏根林科普,并且为他的智商表示着急。当地300多名儿童被检血铅超标,村口生产电锌的美仑化工厂被指是大面积伤害儿童生命健康的元凶,面对央视的采访镜头,这位官员语出惊人:孩子血铅超标,原因不能确定,嘴里咬铅笔“也可能超铅”。

铅笔由石墨而非铅制成,这是一个科学常识。镇长苏根林说不知道,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

我看,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苏镇长或许以为民众好糊弄,这是在权力面前陶醉的人,共同拥有的一种幻觉。

支撑苏镇长奇葩判断的,同样来自权力对于这家化工厂合法存在、必须存在的强硬支持。这家没有必需的控污设备保护、几近“裸产”的化工厂,竟然在当地环保部门官员的嘴里是“管理基本到位的”。显然,美仑化工厂不倒,是因为在当地官员心里的那个GDP数值不能倒,是官员奔跑在升迁官途上的姿势不能倒。至于300多名儿童会不会倒在成长的生命道路上,这不是他们需要盘算的事情。

面对孩子日益超标的血铅,当地村民说,这个厂,它不走我走,我不走它走。

当地官员的姿态,显然是铁定了站在污染企业主身边的。这种集体的官员冷血,超出了人们可以承受的心理范围,人们在呼唤着救救孩子的时候,希望上级部门治病救人,先把这些冷血的官员心灵给诊断出病根在哪。

这是一种群体性的血液冷漠症。即便镇长苏根林真的不懂铅笔搁嘴里咬不出血铅的超标,但一个排放如流的化工厂,其日夜生产对于当地居民的生命健康的危害与威胁,却绝不应该是这地官员智商所能集体为零的共同盲区。苏镇长不懂,环保局的官员不会不懂。环保局的官员不懂,县里的领导不会不懂。只不过,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权,无法在他们这转换为强效的治污动力,这无疑让人遗憾。

300多儿童超标的血铅,不只是这家化工厂通过空气和流水渗透在他们稚嫩的血液之中的,更是权力为违法排污企业夜以继日的撑腰给集体注入的。他们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兴奋,却对民众的生命健康表现出冰冷的无情,让300多儿童的血液灌满铅样的沉重,他们秀的已经不是知识与智商的下线,更是一群地方官员集体的人性下线,法治下线。

没有一以贯之的权力癫狂,是信口扯不出咬铅笔“也可能超铅”这样荒谬论断的。这是衡东官员面对民众“它不走我走,我不走它走”的矛盾冲突,所发出的最具蔑视民意意味的挑逗,更是权力对于民众权利的挑战。这样的官员不走,民众的心便会散。这种权力的冷漠若不改变,下一个血铅事件,就难以避免。

□刘雪松(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