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续荆州之后,杭州新华坊也发生一起电梯夺命事件。短短的时间里,全国发生多起电梯吃人事故。这些事故多由责任心不强所致,但从深层度上分析则是我们的行事思维方式没跟上工业文明的问题。

在去年年初的时候,新华坊小区的物业公司曾给住户发放过一份意见征集表,因为大修或更换电梯需要动用小区维修基金,物业来征询业主们的意见。可是为什么时隔一年半多,大修或更换电梯却迟迟没有开始?这说明小区的管理方面对于机器设备这些“老虎”的厉害以及该遵循的规律,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为凑合将就一下还能用。但在工业化时代,很多东西是不能像以前一样可凑合将就的,违反了工业产品的规律是要出人命的。

我们毕竟已由农耕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目前,中国工业化进程只有短短几十年,不论在大工业生产的产品质量监管,还是安全监管的文化上,都很不成熟,缺乏严格的流程意识和标准意识,不愿按规律来办事。表面看是制度问题,但细究起来我们哪个监管制度从字面上不完善呢?所以根子上是思想的问题。实际上只要你在每一个细节上不厌其烦地严格按照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监管,这些事故几乎都可以避免。但问题是办事的人脑子里仍是小农思维,不是工业文化锻造出的按规律办事的思维方式。试问我们可有德国产业工人“按规定螺丝拧三圈半扳手,绝对不会落下半圈”的近乎呆板的严谨?

可以说在近年来每个行业的任何一起安全事故中都可以看到这种影子:油管泄漏、煤矿塌方等等,不是源于我们的技术不行,而是在是否严格遵守规章的细节上出了问题。再比如交通,中国的人均机动车保有量仍低于西方工业文明国家,可为什么我们的事故发生率远高出他们?就是因为我们还没形成与汽车文明相匹配的思维,人们随意变道、任性超车、漠视交规。

中国正在从工业2.0时代跃入更高层次的4.0时代,技术上我们已经成熟了、没问题了,但在思维方式上,我们尚不能与工业文明相匹配。工业文明时代,更要求的是严谨和精细、尊重规律。

荆州市电梯“吃人”事故调查组认为申龙电梯公司和安良百货负主要责任。据此前通报,今年3月16日,事故电梯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的结论为“检验合格”。

报告显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事故的3块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

相对于结构复杂、零配件繁多的电梯来说,盖板只属于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但可怕的是,恰恰是盖板结构设计的不合理,给电梯带来了致命的缺陷,最终夺人性命。

我们知道,如何设计、生产电梯是企业的自由,但最终问世的电梯质量是否合格、性能是否可靠却不是企业说了算的,而是由检验机构说了算。这就意味着,检验机构对电梯质量负有把关之责,电梯若有质量问题,检验机构就应当及时检验出来。然而,就是这台“吃人”电梯,今年3月16日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的结论为“检验合格”。

明明电梯隐藏致命缺陷,可检验结论却是“检验合格”,这样的结论,岂不是在拿乘客的生命作赌注?那么,这一结论又是如何出笼的呢?对此,调查组了解到,对于盖板的设计问题及尺寸不符问题,3月16日的检测中并未涉及,新华社文章称,电梯特检项目中,分为必检项目和一般项目,但“盖板检测既不属于必检项目,也不属于一般项目”。

能够夺人性命的盖板,竟然既不属于必检项目,也不属于一般项目,这样的检验,意义何在?但无论盖板属于哪种检测项目,只要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为事故电梯出具“检验合格”的结论,该机构就该为自己的结论承担责任。

关于此次事故,调查报告认为,主要责任为电梯生产厂和使用电梯的商场,次要责任为安装和维护企业。至于负有检验之责的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竟然一点责任也没有。电梯出事,生产方、使用方、安装和维护方有责,检验方又岂能无责?

遏制电梯事故,不仅要靠事前预防,同样要靠事后追责;惟有严惩所有的事故责任方,电梯安全才有保障。

近日,由于湖北荆州商场电梯“吃人”事件,电梯安全引起公众强烈关注。杭州新华坊的电梯事故,更增添了人们的担忧。对于这起事故,有关部门除了应全力安抚家属外,还应尽快调查事件原因,公布调查结果。

照理说,现在的电梯都有安全防护设计。比如人被卡住,电梯门一般会自动缩回,电梯突然下坠,也会有自动防护措施,避免直接坠地。发生这起悲剧,要么是电梯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要么是电梯维修保养有问题。一般来讲,如果电梯运行有年,可能问题更多出在平时维修保养不力、导致留下安全隐患等方面。

现在城市里电梯无所不在,电梯的维修保养问题日益凸显。不说别的地方,杭州近年来就发生若干起电梯“困”人事件。对于电梯安全问题,杭州也不可谓不重视。

例如,针对各地多有发生的电梯维修保养难问题,杭州新版《物业管理条例》,专门设置了简易程序,规定只需业委会同意,就可以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而在正常情况下,申请和使用专项资金需要经过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又如,杭州针对电梯应急保障,设立了96333救援平台。去年9月,杭州还出台《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就电梯安全工作进行工作分工、责任厘清。

在上述《实施意见》中,规定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除了对电梯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辖区政府,一部电梯涉及的监管部门包括质监部门、住保房管部门、建设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宣传教育部门。既然有如此完整的运作和监管机制,为何还会发生这起悲剧?九龙治水,为何就管不好一部电梯?

一项工作无论如何重要,最终都必须落实到人。平时负责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技术人员,就是掌握电梯安全的关键所在。那么,这些技术人员总体数量足以应付全市的电梯维保工作吗?怎么确保企业和技术人员,在平时维修保养中不偷工减料?发现安全隐患,电梯应急保障不及时,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在制度设计上该如何体现,又该如何保障,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不然的话,哪怕口头上如何重视,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踩空”。

祸不单行。没想到电梯吃人的事,这回发生在了杭州。

全中国谈“梯”色变的时候,电梯吃人的事接连发生,看来这亡羊之牢并没有真正补上,更没有真正补到位。湖北荆州电梯吃人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指明针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明确要求“与事故电梯同型号的自动扶梯暂时停用”。按照这个亡羊补牢的节奏,下一个通知就要针对杭州新华坊吃人电梯的品牌和型号了。

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面前,本来应该举一反三的事情,现在是举一只反了一、挂一漏了万,这个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抓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程式,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教训。

亡羊补牢的横向范围不到位,最终的结果是监管的漏洞还在、吃人的陷阱还在。这方面,也不尽然都是上面给什么通知的问题,同样包括了每个生产和使用管理电梯的机构的侥幸心理因素。

按说每一个消失在问题电梯中的生命,都是敲给每一个与电梯质量与管理安全所相关的机构的一记最响的警钟,它是前车之鉴,是不让荆州扶梯不幸遇难的这条生命之外的别的生命受到伤害的一种本能反应。但遗憾的是,荆州电梯亡人事故之后,河南信阳的电梯又吃人了,杭州新华坊的这台电梯,紧接着又弄丢了一条无辜的生命。

每一起看似偶然的电梯吃人事故,其实背后都暗藏着必然的规律。从纵向的亡羊补牢来看,电梯安全的“杀机”,很多年来并没有在源头上得到追溯。湖北荆州出事故的申龙电梯,今天看来,设计上本身就有缺陷。但这个有安全隐患的扶梯能够通过验收、能够推向市场、并且使用管理的人员能够面对故障不知所措,这些亡羊补牢必须纵向到位的动作一直以来没有到位,可见每一台电梯的设计缺陷中,都隐藏着整个社会安全事故隐患在监管体系与机制上的严重缺陷。

我们的安全意识,现在进入了一个荒唐的怪圈。今天电梯吃人了,大家都在传各种正确乘坐电梯的知识;明天乘船出人命了,就传各种安全乘船的知识。不错,全民安全意识是整个社会安全意识中,属于万万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永远不可能替代专业、专职的安全生产与安全监管者的意识。如果出了事故,生存压力、安全威胁,最大的是普通百姓,而不是每个事故环节上负有直接责任的监管者,那么,民众有关安全的常识储备再丰富,都敌不过监管环节上的任何一个疏忽与失控。

亡羊补牢的纵向到位,是从设计的源头、生产的源头、直到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每个环节的步步到位,是事故发生之前就一竿子打到底、一板子拍到实的监管定位,而不是申龙出了问题查申龙、扶梯出了问题查扶梯的救火队员。否则,每一台张开的电梯,都有可能张开的是吃人的嘴巴;每个乘坐电梯的人,都是在用生命来试探它的质量可靠程度、监管到位程度。

新华坊的电梯出问题了,别的电梯安全质量问题还查不查?还会不会等下一条人命不幸之后接着再查?如此,没完没了的,是生命的代价。这是比吃人的电梯更碜得慌的事情了。

新华坊的惨剧,成为昨天最令人震惊的消息,在办公室里、餐桌旁尤其是——电梯间迅速发酵,成为市民共同讨论的公共话题。面对女孩父母伤痛的泪水,人们体会到了感同身受的悲伤,同时表达出对身边安全问题的担忧:20天来,全国已发生8起电梯吃人事故,造成6死14伤。作为最经常使用的载人工具,电梯怎么成了吃人的恶魔?

在安全生产领域,有两个著名的法则:海恩法则和墨菲定理。海恩法则是指: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说明,事故的发生是有迹可查的,经过大大小小的隐患逐步积累,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发展成为骇人听闻的大事故。而墨菲定理则认为,只要存在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不管其可能性多么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

这两条法则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应当以预防为主,特别是要注意那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征兆和苗头。围绕安全生产而展开的各个环节和链条,都必须围绕细节出发,尽可能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堵住安全事故发生的漏洞。

电梯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经常使用的工具。目前,全国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并且保持每年20%的速度增长。电梯吃人尽管概率较小,但对人心理安全感的冲击,却是地震、海啸等远在天边的灾难无法比拟的。而从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看,全国问题电梯总数在11万多台,占比达4.7%。这个数据看起来不大,但与每天数十上百亿人次的运行数据相比较,无论如何,后果都不能低估。

电梯安全问题,三分质量七分保养。电梯安全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到位,安全技术和制度的细节是否得到遵守。据报道,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电梯制造质量问题占16%、安装问题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对于日常维护保养,国家不是没有规定,但问题在于,这些规定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执行?

如国家规定,电梯每15天就应当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然而新华社记者调查却发现,近六成载人电梯没有按时更新维保记录,其中有的甚至连“年检合格”标牌都没有。一些物业单位为节省费用,几个月才对电梯检查一次,甚至等出了问题才请人来检查,逃检、漏检和滞后年检现象十分严重。而人们在使用过程中,过多地非正常使用,为电梯安全埋下了隐患。

在维护保养市场,也存在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维保质量难以确保的情况。根据首个杭州电梯安全白皮书披露,杭州市面上有100家左右有资质的电梯维保企业,规模、水平不一,全市电梯近一半是由规模较小的维保企业在维护。更有甚者,还存在着没有资质的“游击队”通过压低价格来排挤“正规军”的情形。

安全在于细节,细节出自人心。电梯的安全问题,涉及厂家的生产质量,维保的精心到位,使用上的科学合理,业主和物业的责任分工等各个环节和方面。但归根结底,还是人心。再完美的技术和制度,都需要人来执行,倘若对生命缺乏敬畏,对安全缺乏警醒,人心崩坏,便是枉然。

连续几天,电梯成为人人谈之色变的“吃人老虎”。7月26日,湖北荆州一商场手扶电梯发生事故,一名女子被卷入电梯内,在遇险的一刹那她将幼小的儿子托出。27日,广西梧州一名幼儿手臂被自动扶梯卡住,致其左臂重伤致残。

不可否认新闻报道具有一定的集群效应,当电梯安全成为热门话题后,类似事故会接二连三地见诸报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段时间电梯故障率特别高,而是提醒公众事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只不过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在这一连串事故后,不少人已患上了“电梯恐惧症”,对电梯产生了心理阴影。“吃人电梯”的可怕之处,就在于难以预料、没有征兆,昨天还发生在新闻里,今天没准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电梯总量已达360万台,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均为世界第一。按理来说,我国新建筑多,电梯也相对较新,事故应更少。反观国外安全运行的“老爷电梯”比比皆是,一些景点名胜的电梯甚至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制造的。电梯安全并非绝对以新旧论英雄,我国电梯事故频发的背后,是从生产、维保到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层层失守。

一者,设计生产水平不高,假冒伪劣时有发生。比如荆州商场电梯吞人,专家表示直接原因就是电梯盖板出现松动,没有螺丝、卡槽等固定,存在设计缺陷。设计本身有缺陷,事故的发生就只是时间问题。此外,电梯制造行业还存在不少“山寨”现象。湖北警方曾破获一起制售伪劣电梯案:一家并无生产资质的小作坊自行拼装,冒充合格电梯销售,竟销往国内多省份、价值高达2200余万元。有鉴于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大力清查电梯制造行业,尤其是要注重生产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重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二者,维保走过场,缺乏核查、反馈机制。一方面,由于电梯维保市场竞争激烈,不少公司大打价格战。在一些地方,维保市场价比政府指导价还低25%,正是因为一些公司暗地里偷工减料,减少检修项目和维保次数。另一方面,有媒体报道维保从业资格证竟然能在网上买到,可见从业人员队伍也是鱼龙混杂。此外,电梯使用者的感受对维保单位没有直接约束,往往小区住户、公司员工发现电梯有问题,物业公司爱理不理,最终维保单位有没有来检修、检修成啥样都不得而知。在香港,电梯工程人员都必须具备专业工程师的资格,操作违例最高罚款可达20万港元,同时还要对电梯安全和服务素质进行打分,并向社会公布,以此提高对维保企业的监督,促进良性竞争。

三者,电梯使用不当,这一因素往往易被忽视。据统计,去年全国共发生49起电梯事故,其中21起是违规使用造成,仅仅由于乘客扒开轿厢就造成了9起事故,死亡8人。眼下,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电梯使用不当的场景:用客运电梯来运送重物、熊孩子在电梯里蹦跳、婴儿车上扶梯等。公众应当认识到,电梯也有一定的使用规范,使用不当会大大提高故障伤人的几率。在这方面,有关部门还要加大安全使用电梯的宣传教育。比如美国和加拿大都有专门的电梯安全基金会,将电梯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给儿童设计“电梯安全玩偶”卡通形象,拍成动画片在学校、儿童活动场所播放。

表面上看,电梯事故的发生是偶然情况,缺少一颗螺丝,就丢掉了一条人命。但这一颗螺丝的背后,却折射出电梯安全链条的责任缺位。这不仅是一个地方、一个企业的问题,唯有进行全行业系统性的反思和补漏,才能封上“吃人电梯”的“血盆大口”。

荆州“电梯吃人”事故有了初步调查结果,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其中,电梯生产厂家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负有重要责任——没有严格按照图纸规格生产,三块踏板之间搭在一起的部分变小,长期滑动,逐渐发生移位滑落。

又一起流血事故,再次说明了产品质量与生命安全的关系。据统计,去年全国共发生49起电梯事故,死亡37人。如此高的死亡率,足以说明,质量问题就是生命威胁,漠视产品质量就是漠视生命。而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特种设备行业,哪一个不是如此?对产品质量保持足够敬畏,就是对生命安全的敬畏,是一种责任感的体现。

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它至少必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不对社会造成危害;采取积极措施预防造成伤害,制止伤害。企业在追求利润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对社会造成种种危害,制造不合格的产品,就是危害社会的基本形式。劣质产品危害直接、发生率高、危害面广,所以说,重视产品质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首要体现。

对社会负责,其实也是对企业自己负责。荆州“电梯吃人”事故发生后,制造商申龙公司可能陷入严重被动——2011年湖南浏阳4岁男童被手扶电梯卡住身亡,今年6月湖南长沙的女子从19楼坠到负一楼,涉事电梯均由该公司生产。而这次荆州发生事故的申龙电梯,投入使用才不到4个月,居然存在不按图纸规格生产的问题,无异于拿产品质量当儿戏。经过这次媒体聚焦,申龙电梯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势必一落千丈。时下,申龙电梯正张罗着上市,已于去年5月23日向证监会报送IPO申报稿,今年7月2日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如果说申龙电梯躲过了职能部门的审核,即使此次事故之后其上市步伐还不会停止,还能进入股市融资,但它能进一步经受住股民的审视吗?

严重的产品质量事故导致企业身败名裂,这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是必然的。然而,有些企业还没有建立起对产品质量的足够敬畏,依然在制劣售劣。这其中,侥幸心理起了很大作用,总以为质量瑕疵不会造成大的事故,倒霉的只是个别企业而且是有选择性的,同样的霉运不会发生在自己头上,以为事故之后能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规避制裁……

这些侥幸心理的存在,与监管缺位存在很大关系。申龙电梯没有严格按照图纸生产,然而出事电梯却有质检合格证;申龙公司2011年以来不断被曝出与电梯事故有关,却并不影响他们通过上市审核,不影响他们获得一系列专业资质与荣誉、成为中国质量服务信誉AAA级示范单位。有这种“幸运”的不止申龙电梯一家。前几年,奥的斯电梯在中国每年都发生一起事故,其中有半年时间里发生了至少3次引起关注的事故,致2人死亡,这些事故电梯在出事之前也都有“合格”的身份。正是出厂质检、招标、年检等多道关卡没有把严,甚至形同虚设,才让问题产品招摇过市,也导致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下降,让利益的驱动淹没理智,放出危害社会的产品。

要像敬畏生命一样敬畏产品质量,绝不是靠企业自觉就可以的,必须靠严格的监管,让不合格产品进入不了市场,让不合格的企业得不到经营资质。如果企业能得到来自权力等方面的不正当庇护,市场规则就会失去作用,不负责任的企业也能活下去,甚至活得很好。

【说到底,还是人的惰性和趋利性在作祟。技术越发达,标准越琐细,安全体系脆弱度往往越高。人人负起责来进行监督,才是维系公共安全最重要的因素。】

最近一段时间,电梯“吃人”成为最刺痛人心的字眼。湖北荆州“7·26”电梯安全事故令人惊魂未定;27日广西梧州一名1岁多的小朋友被电梯卷入左手可能不保、江苏无锡一女子被电梯卡楼板间不幸身亡;28日河南潢川16岁男孩因打斗撞开电梯门坠落而亡;昨天,杭州一名22岁女子出电梯时遇急速下降被夹不治身亡。短短几天,电梯安全事故密集发生,民众心里也聚起一丝疑云:电梯,今后还能坐吗?

舆论分析得好:电梯本不“吃人”,电梯安全事故的背后,拷问的其实是人的责任和良心。今天我们不缺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准,也不缺安全监管的制度规范,更不缺安全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但这一切并不能自动组合成牢固的公共安全体系,它还需要人的责任良心,将各种标准、制度等聚合成一个动态的安全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的责任构成了维系公共安全的“芯”。

遗憾的是,这颗“责任芯”并不好找。数据显示,在过去的2年间,我国共发生165起电梯事故,其中死亡人数在93人以上。仅仅今年上半年,电梯事故已发生23起,位居八大特种设备之首。这些血的代价为何还不能及时补上安全责任之“芯”呢?说到底,还是人的惰性和趋利性在作祟。

按照国家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试问目前有多少电梯使用单位严格执行了这一规定?其所谓的“检查”又有多少不是在走过场?鱼龙混杂的电梯维保行业,有几家能真正做到把公共安全放在首位?在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中,普遍存在低价接单、偷工减料等违规操作,何时真正受到过处罚和追究?一系列疑问背后,折射出人的责任心缺失,制度规范最终只停留于纸上。

据统计,我国每天有超2亿人乘坐电梯,这意味着电梯安全几乎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但国家质检总局今年上半年的排查中,发现将近5%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另有样本数据显示,住宅电梯安全隐患还高于商用电梯。无年检标识、年检过期等,这些司空见惯的违规往往得不到重视,而警惕心、责任心恰恰就是从缺乏对细节的重视开始麻木的。

现代社会,技术越发达,标准越琐细,安全体系脆弱度往往越高。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一个多方面综合起作用的完整体系,任何细小的疏漏都可能让整个安全失守,带来“100-1=0”的后果。而再彻底的原因调查,再深入的剖析分析,事故发生的逻辑总是如出一辙,舆论讨论的路径也没有质的差别。经过紧急排查和全民关注之后,当个案逐渐淡出舆论视线,我们每个人还能否继续关心身边的每一个安全风险,人人负起责来进行监督,才是维系公共安全最重要的因素。

7月26日,荆州沙市安良百货商场内,一女子带着儿子搭乘商场内手扶电梯上楼时,遭遇电梯故障。在危险关头,她将儿子托举出了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后身亡。针对出事故的“申龙”牌电梯,省质监局7月29日要求,对全市67台同品牌扶手电梯暂停使用。(7月30日《贵阳晚报》)

这几天,“电梯新闻”都是最为火热的,不仅是“上头条”,还“成整版”。翻翻媒体,就可以发现,不论是党报还是晚报,不论是大城市还是小地方,所有的报纸都已经把“电梯新闻”当成了卖点。这说明一个问题,电梯隐患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了。

在所有“电梯新闻”里,无疑叫停“问题电梯”成了火热中的火热,各地都在用暂停的办法关注电梯安全,也都开展了拉网式的检查。可是,叫停“问题电梯”容易,牢记安全隐患不易。要说荆州事故起到的作用,笔者以为就是在血泪横飞中,让我们透过婆娑的眼泪认识了一个新的东西-----“紧急按钮”。可是,这个“紧急按钮”却没有人知道。

通过荆州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在出事故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想到这个“紧急按钮”。无端丧失生命的市民,站在附近的营业员,谁也没有想起来去按动“紧急按钮”。假如说,这个“紧急按钮”的位置大家都知道,假如说,这个“紧急按钮”的用途大家都知道,或许悲剧也能避免。遗憾的是,这个可以救命的“紧急按钮”谁都不知道在哪里?谁都不知道还存在“紧急按钮”的说法。

7月29日,央视《新闻1+1》制作了一期专题节目《再问荆州“夺命电梯”!》。在这个节目里,记者走上街头进行了采访,询问关于“紧急按钮”的事情。结果接受采访的人,90%表示在荆州事件之前没有听说过“紧急按钮”。虽然目前也知道“紧急按钮”了,也只是知道有这样一个可以救命的“紧急按钮”。具体如何使用,在什么位置是不知道的。

全国出现了一场叫停“问题电梯”的热潮。可是这并不能保证所有电梯都不会出现问题。这是因为电梯是一个机器设备,即使质量再好,监管再好,也不能100%不出现问题。问题是,我们该如何记住这个“紧急按钮”?笔者以为,“紧急按钮”是用来救命的,忽视不得。

其一,按钮应该更标准。就央视的报道来看,“紧急按钮”是存在问题的。一是安装的位置不一;二是样式的大小不一;三是警示标示不明显。其实,这个“紧急按钮”更应该有统一标准。位置、大小、警示都应该做到很明显,便于操作。这就需要行业标准规范。

其二,宣传应该更广泛。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电梯维修人员知道“紧急按钮”存在之外,就连管理方的职工也是不知道的,就别说普通市民了。这就应该广泛宣传,让专业人士、普通群众、超市职工都能知道如何使用“紧急按钮”。

近来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再度敲响警钟。28日召开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建立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化预防治本,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面对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惟有责任心与安全生产制度双双到位,严肃追责利剑高悬,才能查缺补漏,切实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以商场等公共场所运行的电梯为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然而近日湖北荆州等地发生的电梯“吃人”事故,再次暴露出电梯安全运行存在的诸多痛点,暴露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漂浮。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落实制度措施才有保障。立意良好的制度措施,得不到严格执行或者落实走样,便与一张废纸无异。举例来说,7月26日深航ZH9648航班机上纵火事件发生后,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立即对台州机场进行了专项安保安全检查,综合评估后认为台州机场继续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7月29日06:00起暂时停止台州机场运行。台州市民航局局长等责任人也受到就地免职、撤职、开除处理。

安全生产事关重大、牵涉面广,时刻容不得疏忽大意。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必须用刚性问责追责打掉头脑中的懈怠麻木和侥幸心理。在认定相关事故主要责任之外,还应查清楚问题产生的来龙去脉,深究制度漏洞。在行政、党纪处罚之外,更应依法严肃追究涉嫌渎职者的刑事责任,让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面对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敲响的警钟,必须真正汲取教训,绝不能陷入“疮好忘痛”的怪圈。只有用党纪国法的利剑,编织起立体全面的安全生产网,才能少一些血泪教训,多一些祥和平安。

两起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让这个炎热的夏天,更显烦躁不安。一起是湖北荆州电梯“吃人”事件,还有一起则是深航持刀纵火事件。现在两起事件都有了初步调查结果,也都进行了明确的责任认定。

根据有关方面的调查,在湖北电梯事故中,电梯厂商和商场负主要责任。调查报告认定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前沿板与盖板1之间连接出现松动”,间接原因为商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主要原因是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次要原因是维保体系运行不够规范。而在深航持刀纵火事件中,台州机场已因深航纵火案停运,民航局长被免职,直接原因是安检不过关,让危险品蒙混过关。

几乎每一起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人们都要感叹,事故造成的伤害怎么这么大,而事故的起因又是如此小的疏忽。这两起安全事件也不例外,事故原因都是低级错误,原本不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就可以防堵差错,避免生命付出血的代价。湖北荆州的电梯事故中,如果商场工作人员多一份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一发现盖板松动翘起,就及时进行有效处置,那位年轻的妈妈就不会坠落殒命。如果台州机场安检没有形同虚设,让危险品一路放行,随后的持刀纵火事件更是无从发生。

回头看看,事故面前,是什么让不应该成了应该,不可能成了可能,恐怕还是责任心出了问题。在电梯事故中,电梯厂家、商场、维保单位如果有着基本的责任担当,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在持刀纵火事件中,如果安检稍微认真负责,危险品就会及时被发现,危险也会被扼杀在萌芽之中。可当责任心缺乏,制度成了摆设,程序成了敷衍,事故也就成了“偶然中的必然”。

责任感的缺失,绝不是个别现象。在安全方面,有着太多因为不注重细节而酿成事故甚至灾难的事例,根本原因就是缺乏责任心。湖北电梯事故发生后,出现了“寒蝉效应”,网上热传乘坐电梯安全攻略,有人到商场里能不乘尽量不乘电梯,乘坐电梯也是试了又试。让公众心生恐惧的原因就在于,人们对整个社会的责任心,都没有足够的信心。从当下的科技水平来看,我们能够顺利地把飞船和宇航员送上天,这无疑需要一丝不苟的责任意识。可日常生活中,人们却屡屡遭遇安全陷阱,在公共安全设施面前步步惊心。

诚然,责任心不是万能的,不能代替制度约束、技术升级和资金投入,但没有责任心是万万不能的。缺乏基本的责任感,即使投入再庞大的资金,即使升级再前沿的技术,也无法保障公众的基本安全。无数带血的事实已经证明,我们与安全的距离、与先进制造的距离,有时就隔着一个责任心。这也警示着,兢兢业业、踏实肯干的“敬业”精神没有过时,应当再次呼吁人们重拾责任心的重要性。

安全与事故之间只隔着一个责任心。两起事故再一次表明,没有责任感也就没有安全感,责任感不会从天而降,既需要正向引导,也需要反向约束。对于有些单位有些人来说,讲一千次道理不如敲一次脑袋。一旦责任心出现了问题,发生了重大事故,那就必须严肃追责。殷鉴不远,足以为戒。

“电梯吃人”事件让人惊恐不已。针对电梯安全背后的电梯维保行业,记者采访多位电梯维保公司、物业公司、行业协会人士后发现,该行业存在维保公司恶性竞价、维保工人超负荷运转、违法资质挂靠等三大乱象,导致维保质量难有保障。而制造电梯的国内品牌企业,又因维保行业利微而不愿涉足。(《每日经济新闻》7月29日)

既然被称作“电梯吃人”,凶手看来不是别人,而是电梯无疑。一直以来,“电梯吃人”事故一旦发生,矛头往往被直接指向电梯的质量及其生产厂家。这样的逻辑,乍一看起来,也并无大问题,毕竟,假如不是电梯本身出了问题或存在质量隐患,又怎会张开“血盆大口”呢?

不过,把电梯事故只指向电梯质量与生产者,固然来得轻而易举,但似乎并未让“吃人电梯”彻底“闭上嘴”,相反,各类恶性、惨烈的“电梯吃人”事故,甚至仍在不停上演。

当“上上下下的享受”,渐渐演变为“上上下下的惊魂”,电梯安全似乎成了一个确知却难解的课题。然而,当电梯安全更多被聚焦于电梯质量与生产者时,恰恰在有意无意之间忽略了导致电梯安全问题的关键。电梯行业里一向有着“三分制造,七分维保”的说法;按照国际市场上的惯例,电梯服务业和制造业的产值比即为7∶3,即电梯的维修保养要占去电梯总投入与成本的七成,所谓“七分养护”其实是要真金白银地体现在电梯维护的投入上。可按照国内电梯行业的统计,这个比例竟然只是1.5∶8.5,完全倒挂不说,攸关安全的维保投入占比低得可怜。

于是,当“七分养护”竟缩水到仅一成多,甚至就是这区区一成多,还常常出现电梯维保公司恶意杀价、成本倒挂的现象。据业内人士透露,尽管对于不同类型的电梯有一系列维保指导价,但现实中起到的规范作用十分有限,哪怕业主的出价只有政府指导价的十分之一,维保公司都在抢生意。只不过,正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成本倒挂、恶意杀价的电梯维保服务,注定不可能真正担当起攸关电梯安全的维保责任,无论是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素养,还是电梯维保的频率、周期,甚至连基本的电梯维保安全防范程序,都大打折扣,得不到保障。

不仅如此,按照国际惯例,电梯这类专业设备往往被作为特种安全设备管理,维保由原厂负责以确保质量防范隐患更是普遍惯例。然而,一家国际知名电梯制造商透露,其在国内的原厂家维保比例仅有10%~20%,而其欧洲的这一比重普遍可以达到80%以上。国内电梯由原厂家保养的比例之低,多达70%~80%的保养都由很小的维保公司提供服务。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正在于准入门槛低、价格竞争激烈、客户的保养意识不足。于是,如此低质量的竞争,最终导致安全事故频发。以此次湖北荆州“电梯吃人”事故为例,电梯维保过程中是否出现了低级错误,恐怕值得追问。

基于此,“电梯吃人”现象的背后,除了表层因素之外,当成本缩减可以不顾行业安全的基本规范与惯例,置安全标准于不顾的恶性竞争,又何尝不是最危险的“凶手”呢。而这类扭曲的行业潜规则,恐怕还不仅仅制造了“电梯吃人”陷阱。

【构建公共服务资产管理系统平台是解决公共设施安全问题的核心。其核心价值在于:最小化管理风险、增加透明度和问责制、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提升服务的质量与速度。】

湖北荆州市电梯事故最近牵动着每位国人的心。一个母亲带着儿子搭乘商场内手扶电梯上楼时,遭遇电梯故障。在危险关头,她将儿子托举出了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后身亡。

当网络舆论淹没在争论遇到危险如何自救之时,我认为如何让我们用现代科技看到危险,管理这些危险因素,让危险远离我们,才是城市管理者需要真正考虑的事。

过去我们应对事故的常态是这样的:今天电梯出事故进行电梯全面检查;明天道路出事故,道路全面排查。总而言之就是一阵风、“运动”式检查模式。

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面对日趋复杂城市结构、功能,面对范围日益广泛的公共设施资产,我们的城市管理需要一种新的管理模式。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到2010年的十年间,全国城市公用市政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为9039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平均为5.86%。然而,即便我们的城市公共设施的投资正在以每年11%的增长率、超万亿规模增长。传统的公共设施管理方式受到了资金、人力资源以及高效管理等多方面的制约,日益无法满足现代化城市的管理需求。那么在我们无法掌握城市公共设施、全面实时的运行信息的前提下,事故的发生将只是时间问题。

企业资产管理系统起源于欧美的制造业,目的是优化设备维护计划,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的运行安全,其核心功能是对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而公共设施无疑是服务于每位国民的重要资产,如何让公共设施这项重要资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发挥全部效能?

我认为,构建公共服务资产管理系统平台是解决公共设施安全问题的核心。其核心价值在于:最小化管理风险、增加透明度和问责制、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提升服务的质量与速度。

像电梯盖板的螺丝没有安装,按照以往的管理模式,可能需要几天才能发现,原因一是在于被动性维护的思维模式,二是设施与管理人,管理人之间信息传递缓慢,只有某些风险显性化之后,比如出现重大事故之后,重要的隐患信息才在管理人之间进行传递。

事实上,要解决服务的质量与速度问题,就需要把所有管理的共性功能和服务集聚成平台,对现在和未来的维护活动提供更大的可视性,提升资讯传递和处理效率,形成维修和更换的数字档案,让运营维护的决策过程变得清晰和明确。

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依靠大数据平台与专业运营团队支撑的公共服务资产管理平台,会让“指责”变为“参与”,让每一市民都有能力成为城市公共设施检测员;会让“运动”变为“机制”,让更多潜在的安全隐患在我们看到之前就得到了妥善处理。同时我还相信,未来托起孩子远离危险的将不再是一个母亲纤弱的双手,而是科技的力量。

□张礼立(盘古智库学术委员)

【在必要的“自查”之外,“他查”更应推进。在涉及到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上,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不能任由利益主体说了算。】

湖北荆州的电动扶梯“吞人”事件已过去两天。当地安监部门已将此事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件调查也在紧张进行中。目前尚不能确定有哪些单位、哪些人员将成为事故的责任主体。但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暂停使用荆州电梯事故中申龙公司所制造的自动扶梯,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会同制造、维保单位对该公司电梯进行自查,待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如昨日笔者在评论中所指出的,电梯事故常常关联到多个责任主体。为避免责任层层踏空,就得分别厘清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大小。由于事故发生在安良百货商场,该商场所属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保障顾客在使用公共扶梯时的安全。不管这部电动扶梯的生产方、检验方和维护权方对该起事故有无责任,以及有多大责任,受害人家属都有权向商场追索民事赔偿。

当然,普通公众更关注的,恐怕还不是因电梯“吞人”事故所引发的民事责任承担,而更多地指向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民事领域,逝者已去,生者还要继续生活。对受害方而言,不管痛失亲人的伤痛有多深,具体到民事侵权赔偿上,总归还是会接受一个数额。但当下寄望于个案中某一笔赔偿,就可以让侵权责任方从此在电梯公共安全上长记性,显然太过于乐观了。

预防电梯“吞人”,更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荆州这一事故有无刑事责任还有待事故调查的推进。就目前的事实来看,尚未听说警方启动了刑事调查。但不排除随着调查的推进,细节日渐清晰,事故责任调查将有行政调查与司法调查的分流。法律责任从来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民事赔偿之外,还可能涉及行政处罚,甚至涉嫌刑事犯罪。有效的行政追究和刑事追究,比起民事赔偿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上,当更为有效。

一个事故的发生,总是不同的量累积的结果。荆州这一事故也有不同巧合的叠加:首先是电动扶梯存在故障。经多家媒体挖掘,这个电梯厂商的产品此前就曾多次被曝出故障。也有业内人士称,电动扶梯里的安全装置有很多,包括急停按钮、梳齿保护装置等等,如果任何一个装置发挥作用也不会死人,但在这起事件发生时,没一个安全装置起作用。我们固然不能先入为主对该电梯生产厂商进行“有罪推定”,但在必要的“自查”之外,“他查”更应推进。在涉及到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上,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不能任由利益主体说了算。保障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本来就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云帆

近几天电梯事故频传。其中之一,是荆州安良百货内一部自动扶梯顶部踏板松动,致使一名带孩子的母亲掉进电梯内,在母亲将孩子递给站立在电梯顶部的工作人员后,瞬间被卷入机械装置致死。一个家庭从此残缺不全。

导致电梯事故的原因并不单一,荆州安良百货具体的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之中。有人猜测,是维修保养机构检修后忘了拧上踏板的螺丝。还有人爆料,部分电梯使用单位为了节省维修保养费用而不按规范进行养护,或选择不规范的维保单位,导致安全隐患。

明明有安全隐患,而那些该承担责任的人却没有担责。有些时候因为侥幸,居然长期无事。但一旦恶果出现,就是生命的代价或者其他悲剧。其间的不确定性,使很多人逃脱了惩罚,逃脱了担责。也正因为责任可以侥幸得以逃脱,有些人就更缺乏责任观念。

很多人对自己还算是相当负责任的,但对他人就不讲责任了。形之于企业,就是只顾追求利润,而把社会责任抛到九霄云外。定期检修电梯的人,据业内人士披露,他们连某些部位的螺丝都懒得拧上去,图省事。企业把钱赚到手,也不管产品质量如何、服务是否有效。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社会生活的每个环节、时时处处都被设置了责任,只有每一份责任都有人坚守与承担,才能避免我们被系统性风险吞噬。没有设定责任,没有担责,或者有人责任意识不强,风险的魔鬼就像轻烟一样冒出来了。

有人说,中国人职业精神不足,在本职工作上不愿意认真负责。从事一项职业,嫌钱少,准备春节后跳槽,就开始马马虎虎。这种人考虑的永远只是一己利害得失,而很少意识到其工作的社会责任。其实把电梯的每一个螺丝拧紧,不仅关系到一个人的饭碗,而且还关系到他人安危。只要你一天还在做这项工作,你就应当尽职尽责,不仅要对得起自己拿的工资,还要对得起社会对你的托付。

现代社会的责任,一般是通过法律进行明示和规范的。在西方数百年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行会一直是相关从业者履行责任的督促者和担保者。相对而言,中国缺少这一传统,导致职业人群社会责任意识匮乏,投机盛行,加上执法不力,导致社会风险随机释放,公众普遍缺乏安全感。

解决问题的办法,自然要加强执法,但光是被动地负责是不行的。在责任问题上,我们必须厘清很多糊涂认识。只对自己负责,不对他人负责,其实是行不通的。不对他人负责,在法治社会终究会反及其身。企业只顾逐利,行之不远。当社会上投机盛行,大家都不负责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就都被暴露在风险之下,自食其果。

对他人负责,与对自己负责同等重要,甚至可以说,对他人负责比对自己负责还要重要。对他人不负责任,其实就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人是社会动物,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依存的,人不能独善其身。善待自己,就要善待他人。对自己的责任与社会责任是责任的一体两面,害别人,其实是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