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日前复出,担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于12月24日至25日前往江苏省考察,听取江苏“扫黄打非”工作和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南京、镇江的重点出版物市场,并与省领导作了工作交流。2008年9月22日,李长江曾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中国新闻网)

李长江去年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这是官员责任问责风暴后的一种常态,当然问责的不仅仅是他一人,襄汾溃坝究责,原山西省省长孟学农辞职,因三鹿奶粉事件河北省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被免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被国务院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等等。

但问责不是问罪,问责就是因工作失误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对官员进行处分或者让其辞职。而问罪就是因官员贪污受贿,或犯罪,从而被双开或获刑。问责和问罪是不同的概念,问罪官员绝不能继续担任官职,而问责官员就不一定了,如果责任较轻,让其继续担任官职;如责任较重,经过一段时期的修养,在自省中认识错误,有工作的打算,让其复出并不例外。

而官员问责后复出的不仅是李长江,此前,爱处分官员鲍俊凯已回京重新赴任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还有“非典”孟学农被问责之后,曾先后在国家部委和山西省担任职务。

问责就是规范官员的行为,也是党和政府正确处理民意需求和民主程序的关系,改变干部“能上不能下”的任用制度,增加公众监督官员作为的重要渠道,完善官员问责的常态制度。

但在一些人眼里,官员一问责,似乎就将官员打入十八层地狱,让官员永不翻身,一棍子打死那些问责官员。这不符合常理,也有违人之常情。问责不能一成不变,更不能让问责永远成了官员头上的“紧箍咒”,官员被问责就是让官员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时常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不仅仅是过问一下,然后什么也不管不做。

人都是要变的,当一个人受到刺激,他会思变思进,当官员被问责时,他会意识到自己的过错,更会“戴罪立功”,于是在今后的工作更加注重质量和实效,工作会更科学,吸取教训,让工作更得力,更亲民。

责任官员的复出,不会是仅仅是李长江、鲍俊凯,还会更多。这也是政府问责制度化,完善化的标志,同时也是让政府责任成为常态的凸显,让政府能负责,让官员能担责,当然责任过后,应该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而不应让问责的“紧箍咒”永远套在那些问责官员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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