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夜,两小杯茅台酒下肚,突然觉得特别舒服。找到标签一看,乖乖,20030912,这不是正好咱上省城开始打工的那天吗?思绪忍不住翻滚了一下,七年之痒,啊,姚晨和凌潇肃都离婚了,咱唯一记忆深刻的就是这天杀的“喝茅台的胃”吗?
这瓶53度茅台是几年前买的,价格七年大概涨了七倍吧。去年打开喝时价格也“破八”了,剩下半瓶今年喝起来真叫一个贵,这半瓶又涨价了,现在一小杯也要上百元了,升值啊!
为什么喝这茅台,无他,就是喝这玩意儿竟然不胃疼,而这是被实践所检验过的真相。
年前喝酒,发现讨人嫌的胃已经不给力了,除了岁月积淀下来的后遗症,也不知道是不是和每天茶喝多了有关。这胃溃疡早不坏晚不坏的,在即将过春节时“发力”,除了无法向父老乡亲兄弟姐妹狐朋狗友交代外,最重要的还是自己难受。
不信这个邪,自己在家做实验,检查一下胃的耐挫力。来一杯58度金门高粱,胃火辣辣抗议。第二天,52度什么原浆酒,胃更难受了。第三天,红酒,不行;第四天,黄酒青红……本着作践自己无罪的精神,这样五彩斑斓地试过来,没一样能阻挡胃的翻江倒海,于是想起了一个寓言:猴子第一次经过一块石头,翻开,看到里面有一条蛇,晕过去;第二次,第三次……它都没有按捺住好奇又冒险的心,结局都是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