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bet官网_365体育手机版-下载|投注@

图片
首页> 互动频道>博文精选 >正文

公民在马路上无端蒸发应刨根问底
来源:东南网 2011-07-31 编辑:唐丽萍

此事后来在阳筱忠家人的积极上访下,得到了上面的高度重视并积极介入,阳筱忠终于得以释放,但是,被莫名其妙关押93天、身为全家顶梁柱却未能工作的阳筱忠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更主要的是,法律在这起案件中已经远远偏离了法理中的轨道。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除了几种特殊情形外,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阳筱忠家人后来得到消息,是利用了其它社会关系。如果不是这样,有谁知道阳筱忠不会被继续蒸发。

法律当然有义务保护可能被“谋杀”的县委书记,但同时也有义务保护公民免被诬陷,要做到这两点,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这不禁令人想问,作为强力部门的公安局,对阳筱忠的抓捕到底是一贯作风使然,还是因为某些压力而采取的鲁莽之举?倘如此,法律又何以保证公民不受侵犯的权利?谁又不为自己某天可能像阳筱忠这样被无端抓捕而心生畏惧?谁又能肯定自己的亲人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打探自己是否被公安部门“绳之以法”……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首页> 互动频道>博文精选 >正文
相关新闻
·政府在网上已经成了一种弱势群体
·婚姻中你要找的是老公还是父亲?
·不要让基层权力成为扶贫的绊脚石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