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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前房产“加名税”暂不征收
来源:重庆晨报 2011-08-29 编辑:唐丽萍

“暂时不收”的“暂时”如何界定?

不到一周时间,南京市婚前房产加名到底要不要收契税,已经变换了3个不同的说法,也让老百姓的心情跟着“大起大落”。

有的人兴奋地表示要趁着现在“暂时不收”的说法,赶紧去加名;但也有人认为“不能高兴得太早”,“谁知道这个说法明天会不会再变呢?到时候万一说现在起又要收,我们也只能认了。”还有人进一步追问:“暂时不收”,这个“暂时”到底怎么界定,是正式文件下发前申请的都不收,还是正式文件下发前办结的不收?因为从申请加名到最终办结需要10天时间,征收“时间节点”没定,这个“暂时”还是让人心里“打鼓”。

地方上的政策可能不同

对此,江苏省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因为南京市原本开征此项契税的依据并无问题,“在政策上是统一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只要有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就应该收。”但具体到执行层面上,地方上的政策可能不一样。这件事,省局没有统一要求,而是要看税务总局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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