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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规定党员醉驾将被开除党籍
来源:金羊网 2011-09-02 编辑:唐丽萍

其他几大要点

1轻微事故不撤离可罚1000元

《条例》第四十三条专门针对轻微事故的现场处理作出了规定。省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轻微交通事故现场形态简单,但事故双方当事人为了分清责任争论不愿主动离开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勘查现场,容易造成道路大塞车、交通瘫痪或者引发二次事故,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因此,《条例》新增规定: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之间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将车辆立即撤离现场,如当事人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阻塞或者次生事故的,处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有关规定,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迅速将车辆驶离主干道,可停靠于右侧应急停车带内。

2在未批准车位停车不直接开罚

《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分别对城市道路停泊车位的划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停车人在未经批准划定的泊车位或站点停车,应首先由交警进行劝离,不听劝阻时再进行实质处罚。而对于擅自划定停车位的个人和单位,则可以分别处五千元和两万元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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