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专项集中整治违法占地建房
来源:福州日报 2011-11-28 编辑:黄水来
本次集中整治还要求在建的违法占地及建房要立即停止,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危害公共安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要予以拆除;其他违法建筑要分门别类,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逐步整改;对认定为非法转让土地等变相房地产开发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以各种手段阻挠执法、顶风违规的,要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办、清违工作机构将组织对违法建设情理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不力、隐瞒不报、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追究责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买卖土地等变相房地产开发和违法违规建房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予以严肃查处。 (福州日报记者 刘家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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