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实施23条强力政策支持台企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1-12-31 编辑:林洪熙
1、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武汉等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按规定即征即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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