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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下月有新规
来源:东南网 2012-02-22 编辑:黄水来

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下月起有新规

校车等重点车辆违法既罚款又记分,其他车辆违法只罚款不记分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2日讯(储白珊 张静雯 刘君华) 记者21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3月1日起,我省将进一步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对营运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将既罚款又记分;重点车辆等以外的车辆,在全省道路上违法,被探头拍照后,只罚款不记分。

我省现有的交通技术监控对路口闯红灯、违法变线、超速、违法驶入专用车道等行为进行自动检测和抓拍所生成的图片,基本上只是车辆外形和号牌,几乎无法准确确定驾驶人,执法机关又需确定驾驶人实行记分措施,导致社会上出现“买分卖分”、借证处理的现象。

新规实施后,交警在处理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化品运输、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他校车及货运的机动车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时,将通过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确定违法驾驶人,按规定对违法驾驶人予以罚款和记分;对其他车辆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只予以罚款,不实行记分。但交警部门将加大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对路面民警现场查纠的违法情况,仍既罚款又扣分。

据悉,新规将严格规范路面秩序的责任向路面民警倾斜,对路面民警的现场执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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