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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非正常途径发票系假冒
来源:齐鲁晚报 2012-05-16 编辑:黄水来

税务部门:非正常途径发票都是假的

“税务机关从不代开发票,在网上和街头散发广告的机构,开具的发票都是假的。”济宁市地税局稽查局执行科科长王广新说,为套取国家财政资金,近年来虚开发票现象不断增多,这也为代开发票的非法机构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一经查实使用假发票,税务部门一概不予列支,发票中的费用也不被承认。”王广新告诉记者,使用假发票将面对严厉的处罚,一般数额的罚款在1000元至20000元,最高罚款数额为50万元。

“近年来,非法制售假发票的趋势有所抬头,其中虚开增值税发票占到不小的比率。”济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郭铭树表示,制售假发票的非法组织多在我国南部城市,济宁是买方市场。“非法机构多是通过编造序列号和仿造防伪标识,在空白发票上私自填写和打印名称。”

郭铭树告诉记者,近年来制售发票机构的交易方式越发隐蔽,多采用网络洽谈,邮件快递和银行卡打款的方式进行交易,为公安部门侦破案件带来了一定难度。“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各种科技手段,加强对制售假发票分子的打击力度,彻底消除他们的生存土壤。”郭铭树说,对制售假发票的惩罚力度也将逐步加强,达到一定数额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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