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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夫妻80万
来源:东南网 2012-06-30 编辑:唐丽萍

已用“组合贷”购房,不能转纯公积金贷款

昨日采访中,很多市民最关心的是,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调,自己的房产贷款是否可以作出相应调整。

福州李女士2010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夫妻双方最高可贷45万元,但她需要贷款70万元,最终李女士选择了组合贷。而此次福州公积金贷款上限上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80万元。李女士最关心的是,自己的“组合贷”能否转纯公积金贷款。“用公积金还是能省一些利息的。”李女士表示。

对此,福州市公积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公积金政策,李女士办理组合贷,已经享受住房公积金,其“组合贷”不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我省曾出台“商转公”政策,在各方条件符合我省“商转公”政策的情况下,此前办理商业贷款的住房贷款,可以按照有关程序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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